小棚的布簾樣式的門口那裡擺著一個大盆子,裡面盛滿了水,盆底有著許許多多食指頭大小那樣的小玻璃球子。盆子旁邊還圍著不少人,都嘻哈的笑著,單手持著兩根小木棍模樣的道具去挾盆裡的小球。
“咦,是諾佩茲家的赫爾德。”安德魯指向一個趴在盆子邊上的青少年。那青少年神情專注的趴在盆邊,整個上半身都快貼到水面上。
安德魯揚聲叫道:“赫爾德,你怎麼也在這裡?沒去參加學校或是家裡的年夜宴?”
被稱作赫爾德的青少年從盆上抬起頭,看了四人一眼,眉開眼笑的道:“你們不也來了?快來,快來,這個真好玩!”
四人還是首次見到諾佩茲家的首席繼承人這樣毫無貴族形象的趴在一個大盆上不顧貴貴族禮儀的招呼人,簡直跟平時總是衣冠楚楚的模樣大相徑庭,四人大感有趣之下也走了過去。
“在幹什麼呢?”
“挾球。”赫爾德滿臉笑容的道:“這個遊戲很有意思,考驗的是技巧、眼力、靈巧,還有恰到好處的力量運用,我剛摸到門道,哈哈。”
四人看見赫爾德眼疾手快的用兩根小木棍挾起一顆玻璃球正打算放進自己手裡的小碗裡,可那小東西最終還是滑溜溜的掉回了盆裡。接著他再次閃電般的出手,很是靈巧的挾起了一顆。
把這顆小球放進自己的碗裡,赫爾德喜叫了一聲:“哈,搞定一顆!”
安德魯也覺得有趣,道:“怎麼玩?”
赫爾德道:“你們手裡不是有邀請函?憑藉它你可以去擂主那裡換三張遊戲票,有了它就可以玩了。等三張遊戲票用完以後你還想玩,就要花錢買。不過倒也不貴,一張門票才五個銀幣。”
說罷,眼疾手快的又挾到了一顆,滿意的放進自己的小碗裡。又道:“遊戲的規則是這樣的。就是在這個盆裡挾到小球放到碗裡。時間只有三分鐘。小球的數量要求:二十顆算及格,三十五顆算中等,六十顆算上等。八十五顆的話,可以去領獎品,都是糖果、人偶什麼的小禮物,我沒興趣。我有興趣的是挑戰擂主,嗯,一百顆了後就可以挑戰擂主。把擂主趕下臺自己當擂主,然後等著更厲害的趕走自己。如果自己夠厲害,可以一直霸著當擂主,我就打算這麼幹,哈哈哈!”
越聽越覺得有意思,僅是一場小遊戲,就把諸多吸引人的元素揉捏到了一起。特別是設立擂主的這種競技方式,特別能挑動青少年好勝喜贏又愛風光的喜好,難怪赫爾德玩得形象都顧不上。
赫爾德還在挑釁道:“要不要來比比,它可沒你們想象的那麼簡單。”
心裡大動之下。四人都去換了三張票,取了小碗和小木棍打算試試。哦。那兩根小木棍不叫小木棍,當前擂主很得意的解釋道這叫做筷子。他還特別強申了,這個遊戲弓箭手止步,他們來就是作弊,所以不允許參加。
管他筷子還是什麼別的,四人之中也沒弓箭手,所以都蹲了下來開始挾玻璃球。這一蹲,就覺大是慶幸,還好外套交給了醫師部的學生,不然長袍掛件的一大堆,拖拖拉拉的還怎麼玩?
開始玩之前,四人都覺得赫德爾誇大其詞把它說得太複雜,結果一玩之下,還真覺得不那麼簡單。
首先小玻璃球本身就很滑溜,不太好拿捏。其次用兩根小木棍,呃,筷子夾球不太容易,它要求力量的運用要很巧妙,重了容易跑掉,輕了挾起來又回掉落。再來水有折射作用,眼光所看到的球實際上並不在原來的位置上,會隨著水的深淺發生錯位,要準確的伸筷到小球那裡也是一種技巧。其它還有競技作用在裡頭,幾十雙筷子都在那裡搶球呢,目標被搶先下手,或是半道上被人截斷都大有可能,再算上機智的人士會故意藉機攪亂小球的位置,這就更加增加了難度。
玩了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