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師來說太重了,我剛想走一步就結結實實的摔在地上。
爬來爬去光著腳丫子慌張的在我後面叫道:“我看見你的PP了!你的羊皮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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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脫下戰靴還給爬來爬去,說:“謝謝你的美意了,我實在是受不起。”
爬來爬去還很遺憾的樣子,最後在身上摸出了一個護佑耳環給我戴上,算是給我的一點點心意。
本來想著要和他一起上路,結果爬來爬去說他在等人,難道是在等和他一夜情的人類戰士?
我滿臉黑線的對他說:
“爬來爬去,你知道,我並不想多事,但是…。。兩個戰士在一起是沒有結果的。”
爬來爬去差點用他的小匕首噗噗捅我一下,好在他控制住了自己,光衝我大聲道:
“我在等一個法師,一個可愛的人類精靈法師。長的帥極了!他前些日子寫信給我,說我可能是屬於他的戰士!所以我才在洪荒邊緣等待他的!”
居然是在等筆友!我暈。
然後我告別了爬來爬去,要繼續走自己的路。
爬來爬去還遠遠的說:“藍多再見!以後有事你說話!”
我微笑著對他揮揮手,其實聽見這句話我已經很開心了,真有危險了我還能去千里迢迢的找他?
膽戰心驚的走在洪荒大陸上,我只要遠遠的看見有人影就會叫喊著跑上去,但是看起來很近的距離總是太遠,怎麼也追不上。
我一個人孤孤單單的在原野裡欺負火力羊。
期間被大青蛙撲過,被大熊追過,我都靠著自己驚人的速度與毅力逃了過去,躲在大石頭上瑟瑟發抖。
到了晚上,我找到安全的地方,在手指上點起微小的精靈之火,為自己帶來一線溫暖,一絲安慰。
我一天一天的在洪荒大陸上流浪,本來還算順利,也在一點點的自我成長,我的頭髮更長了,眼睛的碧藍也更深了,而我藍色的法力也真的多起來,直到有一天我在草地上看見了一具可怕的殘骸。
雖然這殘骸被撕的四分五裂了,但是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來,這是一具精靈的屍體。
他的衣服已經破成了布條條,身上配飾全無,而且身體由雙腿間被撕成了兩半,之後又被不規則的啃食。
他蒼白的頭髮已經失去了光澤,一雙碧綠的眼睛還圓睜著,變成了灰色的嘴唇微微的張著,好像還有很多話要說。
我的全身頓時爬滿了寒意。
不光是因為這是一具精靈的屍體,而是他的屍體還留在這裡。
如果是被野獸咬死或者由於其他什麼自然原因死亡的精靈,屍體都會消失,回到精靈之樹那裡重生。
而被戰士或者法師殺死,則很難自我復活。
眼前的這個精靈顯然是被真的殺死了,所以殘骸才會留在這裡,受著風吹日曬。
我顫抖著將他圓睜的眼睛合上,然後把他的身體拼好,揮動大劍念動咒語,那橫死的精靈漸漸的融成了一個光球,收進了我的體內。
我要保留他的靈魂,等著也許有復活的一天。
而且我握緊自己的大劍,因為,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碰上“兇手”。
那個兇手可能是精靈,也可能是人類,可能是半獸人,也可能是小矮子。
而唯一能認出他是“兇手”的標誌,就是凡是犯了殺戮之罪的人,眼睛都會變成紅色,需要法師用非常多的法力才能消去。
我心裡非常害怕,有時候甚至想到了爬來爬去,好想回去找他。
但是,我必須前進。
一天,我正在快速的穿梭一個窪地,這時天色已晚,突然看見前面有使用武器的藍光,是有
人在打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