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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的結論呢?

改革開放之初,聶華苓、安格爾夫婦到中國來,訪問了我國一批老一代作家。安格爾在會見時問:你們中國的作品裡,怎麼沒有寫性呢?性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事呀。我國一位年長的作家答道:我們中國人對此不感興趣!這當然是騙洋鬼子的話,實際情況遠非如此。但是洋鬼子不吃騙,又問道:你們中國有好多小孩子,這是怎麼一回事?這句話的潛臺詞就是這些孩子不是你捏著鼻子、忍著噁心造出來的吧。當然,我們可以回答:我們就是像吃苦藥那樣做這件事!但是這樣說話就等於承認我們都是偽君子。事實上性在中國人生活裡也是很重要的事,我們享受性生活的態度和外國人沒有什麼不同。在這個方面沒必要裝神弄鬼。既然它重要,自然就要討論。嚴肅的文學不能迴避它,社會學和人類學要研究它,藝術電影要表現它。這是為了科學和藝術的緣故。然而社會要在這方面限制它,於是,問題就不再是性環境,而是知識環境的問題了。

《性社會學》這本書描述了二十年代美國是怎樣判決淫穢書的:起訴人從大部頭書裡摘出一段來,念給陪審員聽,然後對他們說:難道你希望你們的孩子讀這樣的書嗎?結果海明威、勞倫斯、喬伊斯就這樣被禁掉了。我不知道我們國家裡現在有沒有像海明威那樣偉大的作家,但我知道假如有的話,他一定為難以發表作品而苦惱。海明威能寫出讓起訴人滿意的書嗎?不能。

我本人就是個作者。任何作者的書出版以後,會賣給誰他是不能夠控制的。假如一位嚴肅作家寫了性,儘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達生活的真諦,也不能防止這書到了某個男孩子手裡,起到手Yin前性喚起的作用。故此社會對作家的判決是:因為有這樣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書不能出。這不是太冤了嗎?但我以為這樣的事還不算冤,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比他還要冤。事實上社會要求每個嚴肅作家、專業作者把自己的讀者想象成十六歲的男孩子,而且這些男孩似乎還是不求上進、隨時要學壞的那一種。

我本人又是個讀者,年登不惑,需要看專業書,並且喜歡看嚴肅的文學書,但是市面上只有七十二個故事的《十日談》、節本《金瓶梅》,和被宰得七零八落的雷馬克,還有一些性心理學性社會學的書,不客氣地說,出得完全是烏七八糟。前些日子買了一本福柯的《性史》,根本看不懂,現在正想辦法找英文字來看。這種情形對我是一種極大的損害。在此我毫不謙虛他說,我是個高層次的讀者,可是書刊檢查卻拿我當十六歲的孩子看待。

這種事情背後隱含著一個邏輯,就是我們國家的出版事業必須就低不就高。一本書能不能出,並不取決於它將有眾多的有藝術鑑賞力或者有專業知識的讀者,這本書應該對他們有益,而是取決於社會上存在著一些沒有鑑賞力或沒有專業知識的讀者,這本書不能對他們有害。對我來說,書刊審查不是個性環境,而是個知識環境問題,對其他知識分子也是這樣的。這一點是《性社會學》上沒有提到的。二三十年代,有頭腦的美國人,如海明威等,全在歐洲待著。後來希特勒把知識分子又都攆回到美國去,所以美國才有了科學發達、人文薈萃的時代。假如希特勒不在歐洲燒書、殺猶太人,我敢說現在美國和歐洲相比,依然是個土得掉渣的國家。我不敢說國內人才凋零是書刊檢查之故,但是美國如果現在出了希特勒,我們國內的人才一定會多起來。

假如說市場上有我需要的書,可能會不利於某些頑劣少年的成長的話,有利於少年成長的書也不適合於我們。這一點與意識形態無關。舉例而言,《雷鋒的故事》這樣的書對青年有益,把它譯成英文,也很適合西點軍校的學員閱讀,但是對於那些禿頂教授,就不那麼適宜。再比方說,《羅蘭小語》、瓊瑤的小說,對美國high school的女生很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