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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了出去,才剛剛出來,蘭斯就看到一大群狗仔隊守在了門口,可不等蘭斯做出任何反應,所有人就一窩蜂湧了上來,不管三七二十一,搶先就按下了閃光燈,那猶如傾盆暴雨一般的閃光燈直接將黑夜照成了白晝,蘭斯只覺得眼睛剎那間就陷入了黑暗狀態——不是純粹的黑暗,而是黑暗之中有無數個光斑在一閃一閃,那種瞬間失明的狀態讓太陽穴都開始抽痛起來。

這是蘭斯第一次接受到閃光燈的狂暴洗禮,完全沒有任何心理準備。

不一會,閃光燈就平復了下來,狗仔們這才發現,蘭斯是一個人出來的,居然沒有任何夥伴。這讓狗仔們頓時失望不已,一個個都罵罵咧咧地轉身離開了——沒有花邊新聞的奧斯卡之夜就不叫奧斯卡之夜了,至於蘭斯今晚的一夜成名,那自然有專業記者會報道,狗仔們可不在乎他到底拿了幾座小金人。

蘭斯依舊處於半眼盲的狀態,只能隱隱約約看到一群人群散開而已,就好像曝光過度的膠捲,這讓蘭斯又好氣又好笑,雖然他明白這就是生活在鎂光燈底下的常態,但目前還是沒有辦法適應。

蘭斯站在原地等了一會,眼睛這才稍許恢復了正常,看到了狗仔們無所事事地散落在街道對面,時刻準備著再繼續打埋伏戰,彷佛站在眼前的蘭斯完全就是透明人一般。不過,對於這樣的情況,蘭斯卻覺得這是好事。畢竟,被一群有“偷/窺/癖”的人二十四小時監視,這可不是什麼值得慶幸的事。

沒有理會那些狗仔隊,蘭斯徑直就沿著街道離開了日落塔酒店。

站在街口,左右看了看,蘭斯這才意識到,今晚出席奧斯卡,他沒有自己開車出來,由於不確定奧斯卡之夜什麼時候結束,珀西也早早就下班休息了。所以,蘭斯現在想要回去,就必須打計程車……但洛杉磯的街頭想要叫到一輛計程車,著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大部分時候都要打電話預約。

回頭看看身後的日落塔酒店——他可以繞回去前臺,讓前臺經理打電話喊計程車。但想到現在那裡的紙醉金迷。還有包圍著酒店的狗仔隊,蘭斯還是繼續邁開了步伐,他記得日落大道上有一家“7…11”就在日落塔酒店的不遠處,旁邊好像還有一家星巴克,那裡應該可以找到電話。

拉了拉李子大衣的衣領,快步走過馬路,身後傳來一陣喧鬧聲,回過頭看去,就可以看到日落塔酒店門口的嘈雜,約莫二、三十名影迷將門口團團圍住。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身影被堵住了所有去路,站在臺階上畫地為牢,無法前進也無法後退,四面八方湧過來的狗仔隊讓場面看起來蔚為壯觀。

仔細看了看,那焦點中心的男人似乎是因為“星戰前傳”而崛起的海登…克里斯滕森,好萊塢的新偶像代表。瘋狂尖叫的粉絲們讓海登完全不知所措,進退兩難。

黑夜已經越來越深了,但屬於奧斯卡的餘熱還在沸騰著,此時留在日落塔酒店門口的影迷零零散散地至少還有數百名。沿著街道散落開來,三三兩兩地閒聊著,看著被粉絲禁錮在原地的海登,然後嘮叨著自己的偶像什麼時候才會出現。

看來今晚註定將是一個不眠夜。

蘭斯收回了視線。快步走了過去,然後就看到了不遠處的“7…11”,果然他的記憶沒錯。看著他靠近時,不遠處就有六、七個年輕人迎了上來。帶頭的少年揚起了下巴,“嘿,夥計。你看,我的車就停在街對面,但是我忘了把駕駛執照帶出來,可以幫忙給我們買一打啤酒出來嗎?”

蘭斯的腳步不由停了下來,仔細看了看眼前的幾個年輕人,一個個看起來最多也就十三、四歲,七年級、八年級左右的模樣,眉宇之間的稚嫩都還沒有消褪,但卻擺出一副“我很搖滾”的姿態,顯示著自己的成熟。

這讓蘭斯想起了他和高文小時候,養父弗蘭克總是要求他們去買酒,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