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曲終
他的腿傷很重,很難想象,在這麼嚴重的傷勢下,他還走了整夜,在接下來的三天裡,斯冠群都無法下床,到了第四天才能勉強撐著簡單的柺杖踱到門口。
這是當地人的一個小村子,仍然在密祜境內,那些人對斯冠群還算友善,之前送他過來的那對父女也漸漸與他相熟了。斯冠群的手仍然不能動,村裡的醫生束手無策,他們檢查不出因由,手臂並無半分傷痕。
斯冠群自己明白因由,遂很快作罷。
那位父親怕他失望,一遍一遍地告訴他,“沒事,你多動動,多動動,就不會壞。”
斯冠群微笑。
很淺顯易懂的道理,可是,這樣的抗爭,能維持到什麼時候呢?
也許,某一天醒來,就會發現自己再無一寸能動。
徹底的無力。
這樣又過了一週,等行動略覺無礙之後,他便向眾人告辭,臨行前,他將自己隨身的手錶留了下來,大概也值不少錢,並且留給那對父女一個電話號碼,告訴他們,如果以後遇見什麼事情,可以拿著手錶去求助這個號碼的主人。
離開前晚,棕面板的女孩最後一次給他將晚餐送進房內,天氣很熱,那個奇怪的、淵博的、英俊的陌生人穿著當地人的短袖T恤,露出均勻而結實的胳膊,此時正拿著一根尖尖的鐵絲,想著什麼。
她將碗放在桌上,說,“吃。”
男人於是轉過頭,很和氣地問:“有酒精嗎?”
女孩家裡沒有酒精,只有一瓶窖藏很久的老酒,那是父親的珍藏,可是,不知道為什麼,面對那個人,女孩沒辦法拒絕。
她將酒拿給了他,卻沒有走,而是坐在椅子上,雙手支著下頜,好奇地望著他。
她看著他將鐵絲燒紅,眉心微微一簇,然後,那尖利的一端,便刺在了他的小臂上的面板上。
女孩驚異地“啊”了聲。
他大概也吃痛,原本就因為失血和病情而顯得蒼白的臉,更加白若金紙,可是左手卻很穩很穩,在上面一筆一劃地寫著什麼。
那些字,女孩並不認識,許久之後,她才知道,那些方方正正的形狀,稱為漢字。
“是紋身嗎?”等他全部寫完,將酒倒上去的時候,女孩小心地問。
他抬起頭,額頭沁著汗,勉強笑道:“不是,只是想記下一些事情。我的記憶力不太好。”
女孩到最後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記住什麼,可是,那一幕卻震驚了她好多天,在斯冠群離開後,女孩也曾嘗試過將鐵絲戳在面板上,可是,那尖銳的疼痛,讓她趕緊扔掉了手中的工具。
原來那麼疼。
到底是多重要的事情,需要用那樣的疼痛做代價,才能讓自己永遠不要忘記?
又過了許久,他們收到一個沒有署名的匯款,數目驚人,許多人都以為是真神顯靈,只有女孩知道,不是真神,一定是那個奇怪的、總是發著呆努力思索著什麼、又總是讓人移不開眼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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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睡得很少,甚至不敢靜止不動,情況只會越來越糟糕,他明白,村裡的老人說,多動動就好,於是,他真的努力讓自己多動動,勉力用那些不太聽使喚的肢體去從事一些事情,他也會將每天的事情記下來,用隨身的筆記本,他感受到衰退的步伐,不過,情況卻比許少白估計的樂觀多了,也許,最原始的方法便有最原始的功效。然而,越來越糟糕的身體,也讓他遭遇了一次又一次不堪。
他從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