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對,就是那個濃眉大眼的,臉還有點兒長。寫《武林外傳》的那個。
當然了,跟吳祥也很熟悉,但吳祥還是沒有讓這個人演。原因是什麼呢?
很簡單,吳祥之前跟寧才神深談過,就是有關於‘溜冰’的事兒!
作為一個重生者,吳祥如何會不知道這個事兒?
不過。為了求證。他還是做了一些個工作,就是稍微的找人打聽了一下,結果不用說了。
可你要出演這個角色,這是一個警察的角色啊,吳祥就覺得,由寧才神來演就有點兒不太對勁兒了,因為在深談之後,寧才神覺得‘溜冰’這個事兒。根本就‘不算事兒’,這有什麼啊?
跟他後來被逮到的表現。沒有任何卻別,於是,吳祥當然就不會讓寧才神來演這個警察的角色,很不合適。
就算是現在對這個電影沒什麼影響,可以後呢?
你看你們找的這都什麼人?一個癮君子來演警察?哈哈……
吳祥想留下一部好電影,至少讓人說起來,別這麼打臉啊。是以,吳祥就利用了自己這個副導演的身份,選角導演嘛,乾脆吧,咱自己來演。
小丫丫找到了,只不過……
“啊啊啊!我的孩子啊!”
“打死這個混蛋!”
“打死他!”
一片混亂,原來小丫丫被一輛小貨車給撞了,這個貨車司機竟然還來回的碾壓這個小丫丫!
這還是人嗎?怎麼能這樣呢?
是啊,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會發出這樣的怒吼,但是要知道現在的這個時間!
2011年的12月初,而這個小丫丫,是有原型的,就是那個被小貨車給撞了,然後還來回碾壓,但是旁觀的群眾無人幫忙的那個小悅悅!
小悅悅的事情,發生在2011年的10月,也就是說,離現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這件事引起了社會極大的關注。
一方面是譴責那個司機沒有人性,而另一方面,就是對於圍觀群眾的冷漠,這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思考。
司機的做法,自然是令人髮指的,但這也是有原因的,因為把人撞殘了,那賠錢可就是一個無底洞,而把人撞死了,那最多就是做三年牢。
現在的立法情況,就是這樣,對於交通事故的量刑,就是這樣,也許很多人會說這不對啊,這不是逼著人這麼做嗎?
沒錯,吳祥也有這樣的感覺,他也有這樣的憤怒,但是,現行法律還要照顧那種交通意外事故,真的是‘意外’的那些個司機啊,你總不能把所有的撞死人的司機都判死吧?要是那樣,那誰還敢開車啊?
其實,問題就在於,我們現在很多時候還沒有足夠的手段去對司機的一些個行為做很好的取證,當然,小悅悅事件裡的司機,那絕對是證據確鑿的,但很可惜,現行法律還來不及適應現在的新變化。
確實很讓人傷心,確實很讓人難過!
而且,我們是一個踐行‘大陸法’的國家,如果真的講依法,只能依照現行法律判決,那就不能按照法官的個人主觀臆斷,也可以說,是不能按照任何人的主觀來進行判決的。雖然這條路,還很難走,可我們也得這麼走下去呀!
那麼我們怎麼辦?
在這部電影裡,吳祥給出了一點兒答案,那就是,我們別像那個小悅悅事件裡的人那樣,那麼的冷漠,那麼的讓人心寒!
“警察同志,那個傢伙太壞了!他撞了孩子竟然還要來回的碾!”
“狗日的!完全沒有人性!”
“打死他!”
“絕對不能輕易的放過他!”
在電影裡,群眾抓住了那個司機,他們群起而攻之,張惠領看著這一幕,他甚至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