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個狠人的話,他肯定會遵守職業道德的。
遠遠地停車觀察了一會,車子再次啟動,緩緩地開了過來,看著地上稜角分明的提包,長長地鬆了口氣,有了這筆錢,至少能過上幾年好日子了,傷得太重了,以殺人為生這份職業肯定是幹不下去了。
韋立軒深深地吸了口氣,把嘴裡抽了半截的煙扔掉,然後踢了一腳裝滿了報紙,顯得有些沉重的提包,“錢在這裡,拿了錢就趕緊走,走得遠遠的!”
“當然,我是很有信譽的!”槍手笑了笑,用那隻殘手努力地把提包拖到了自己的跟前,然後用兩根手指夾著拉鍊開啟。
一開啟拉鍊,一股油墨味道撲鼻而來,槍手的臉色立刻就是一變,錢鈔的墨味與報紙的墨味差得太遠了,而且開啟了提包,也不是鈔票可愛的粉紅色,而是淡黃還有黑色的鉛字印。
槍手一愣,然後抬頭望向韋立軒,不知何時,韋立軒的手上已經多了一支手槍,以他職業習慣看得出來,那是一支義大利原產的伯萊塔手槍,做工精良,效能可靠,一向都是各國警方的最愛,同時也是黑勢力的最愛。
就連那支消音器都是原廠原裝的上等貨,他這種級別的殺手,弄到這種槍也會精心保護,可是現在卻出在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手上,而這個小白臉,臉色嚴峻,還有些恐懼的神色浮現在臉上。
他沒有殺過人,絕對沒有殺過人,可是他的臉色卻變得越來越堅毅起來。
對付這種人,只能讓他亂了方寸,自己才有機會可乘,電光火石之間,職業習慣產生的念頭在腦海裡一閃而過,跟著合身撲了上去,意圖撞翻韋立軒,奪槍搶得主動。
韋立軒的臉皮抖動了幾下,毫不猶豫地扣動了板擊,加裝了消音器,便得槍聲被壓到了最低,只有低沉的噗噗聲。
槍裡的子彈被一口氣打了出來,雙方的距離不過五六米遠,在這麼近的距離,大半的子彈都打了空,可是仍然有兩顆子彈打中了要害,一顆打進了肺部,另一顆則擊碎的肝臟。
大量的內出血,堵住了槍手的氣管,嘴裡冒著粉紅色的血沫,身體顫動著,怎麼也說不出話來。
韋立軒拎著槍蹲在槍手的跟前,饒有興趣地看著他吐出來的血沫,還用槍口捅了捅,“知道嗎,我小的時候在農村,殺豬的時候,我最喜歡看到綁著的豬被一刀捅進去,然後冒著血沫的血流進大銅盆裡!做成的血腸是我的最愛!”
“那是我懷念的童年,但是我更喜歡喝紅酒,吃西餐的日子,我再也不想回去困苦的日子,所以,你必須要死,你太貪心了,是貪婪送了你的命,其實,我們都是貪婪,我會以你為戒的,牙哥,你可以安心的去了,我就不補槍了,腦漿迸裂會讓我感到噁心的!”
韋立軒拖著牙哥的屍體向一旁的攪拌機那裡走,就算是沒幹過這種事,也聽說過用攪拌機毀屍滅跡這種事情灌上水泥直接就沉到地基裡頭去,找都找不到人。
韋立軒拖動了一會,突然驚咦了一聲,伸手從牙哥的腰側的裡頭摸出一個薄薄的小晶片來,小晶片是用鈕釦電池驅動的,在暗處還有個二極體的小燈在亮著,顯然這東西還在工作著。
“這是什麼東西?”韋立軒喃喃地低語著,突然一抬頭,看到了在不遠處的一片磚石後頭,有微光一閃。
韋立軒暗叫一聲不好,拎著槍就衝了過去,剛剛跑到磚石的後頭舉槍,就看到一條人影翻過圍牆消失不見。
韋立軒再一次追了上去,只有荒草晃動,早就沒了人影。
韋立軒把槍一收,趕緊又回去,他必須要儘快地毀屍滅跡,可不能給自己招惹了麻煩。
剛剛把屍體扔進了攪拌罐裡頭,韋立轉就警惕地一回身,只見一個老頭正拖著一個編織袋子站在不遠處,看到了韋立軒突然一笑,笑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