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在這奇怪的屋子裡,他是不是也會遭遇到同樣能令他畢生難忘的經歷?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擺在一個精緻的,雕花的木架上。
“這是幹什麼的?”
“這是用來踩人的。”
帶刺的皮鞭,掛在皮靴旁。
“這是用來抽人的。”
床頂上掛著發亮的銀鉤,王風卻不敢問這是幹什麼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溫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歡脫光躺在地上,讓我用皮靴踢他們,踩他們,用鞭子抽他們。”她看著王風:“你呢?”
王風道:“我只喜歡踢人。”
血奴的眼睛裡又發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歡,我也可以讓你踢,讓你踩,讓你用鞭子抽我。”
王風的心已經跳得很快。
他忽然發現她簡直就是個妖怪,雖然可怕得要命,卻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裡一種最野蠻,最原始的慾望。
王風道:“你為什麼要在牆上畫這些可怕的圖畫?”
“因為我喜歡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著,說:“害怕也是種刺激,常常會刺激得男人們發狂。”
王風道:“這些妖魔在於什麼?”
血奴道:“在慶賀魔王的壽誕。”她伸手指著那溫文英俊的年輕人:“這個人,就是魔王。”
王風道:“魔王為什麼這麼好看?”
血奴道:“對女人們來說,本來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貼得更緊,嘎聲說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風心跳得更快,趕緊又問道:“這隻鸚鵡怎麼會是紅的?”
血奴道:“因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圍繞在它旁邊的十三隻怪鳥,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風道:“你為什麼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隸,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風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裡:“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隸。”
王風覺得很疼,卻又覺得有種說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開始覺得興奮。
他並不是塊死木頭,可是現在卻一定要勉強控制自己。
血奴說道:“十萬神魔,十萬滴魔血,滴成這隻血鸚鵡,卻只用了九萬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這十三隻血奴。”
王風道:“還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後剩下的十三滴,都結成了石頭。”
王風聳然道:“石頭?什麼樣的石頭?”
血奴道:“血紅的石頭,在一瞬間就可以奪走人的魂魄。”她臉上發著光,顯得更美麗,美得邪惡而妖異:“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讓我變成塊石頭,我都心甘情願。”
王風道:“為什麼?”
血奴幽然他說道:“因為那樣,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了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頭已漸漸發硬。
她的指甲幾乎已刺出了王風的血,喘息著道:“現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隨便你用什麼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願意。”
王風的喉嚨已開始發乾,哽聲道:“我還想讓你看樣東西。”
血奴道:“看什麼?”
王風道:“你說的石頭是不是這一種?”
他拿出了那塊小小的紅石。
血奴的臉色驟然變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帶刺的鞭子。
“這不是石頭,這就是魔血……”她瘋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奪過王風手裡的紅石,一口吞了下去。
“這是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