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吼完,和尚就後悔了,他這沒耐住性子,算是在這塊地方徹底擺不了攤子了。
男子本來因為和尚的大吼有些膽怯,想想不過百來塊錢,扔了就扔了。但這會兒和尚又沉默了,便壯了膽,走近一步說道:“你這根本就是騙人的,畫個‘傻逼’說是什麼招財符,這種石頭,小商品市場五塊錢能批發來十個,賣我一百八,這是詐騙!”
“這是開光過的貔貅,不是石頭。”和尚說話的底氣有些不足。石頭是不值錢,但開光的過程算是勞務付出,也要錢的好不好。
不過,事實上根本不存在給貔貅開光後再賣這種事。開光什麼的,哪有那麼簡單,一下子開出幾十個?
貔貅未開光之前是帶有戾氣的,而且要認主才能有效。光是去除戾氣用的甘露之水,就需要念誦大悲咒七遍方能加持。灑了甘露之水後,還需要誦持十小咒和心經各三遍,確認貔貅所認之主。最後念開光咒,方算開光完成。
“你這些貔貅挺特別,開光都不需要認主,確實值這個價。”曾逸凡陰陰地說道。他好像還是第一次落進下石。誰讓這個和尚,哦不,應該算是個假和尚了,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玩。賣狗皮膏藥胸口碎大石,也要找好搭檔。過於自信的下場就是這樣的。
開光?認主?沒錯!光開光不認主有什麼用!
男子一下子醒悟,底氣立刻足了:“你這個根本就是詐騙,什麼開光,你倒說說看是怎麼開的光?”
和尚沉默,腳尖已經轉向了停在不遠處的摩托車想要開熘,這是他的代步工具。
“一句話,退不退錢?不退錢去派出所!”男子底氣更足了。
一聽要去派出所,和尚真的害怕起來。他已經被逐出師門很久了,嚴格起來就是假和尚,亂擺地攤不說,賣的還根本不是開光過的貔貅,搞不好就是治安拘留十五天。簡直太划不來了。
如是想著,和尚趕緊掏出之前收的兩張一百塞到男子手裡,慌忙捲了攤子,跨上摩托車,一卷油門便熘得沒影了。
男子一手攥著兩張百元大鈔,一手還拿著那個貔貅,突然間猶豫該不該把這個貔貅扔掉。
“這個貔貅雖然可能沒開過光,但好歹也是個招財的東西,上百度搜尋個方法,自己去開好了。而且,你該找他20塊的。”曾逸凡半開玩笑道。
男子眼珠一個滴熘,忽然覺得這人說的話挺有道理。開光的方法,網上一搜一大堆呢。
就在男子將貔貅重新放回盒子的一瞬間,曾逸凡瞥見這貔貅的樣子又有些怪異:雖然還是大肚闊口獅頭形象,為什麼好像耳側有肉翅?頭頂的角也彎曲得更厲害。原本的闊口上,一對獠牙顯得異常尖銳。
看著眼前的“貔貅”,曾逸凡的腦海中閃過一段話:“羊身人面,目在腋下,虎齒人爪,側有肉翅,音如嬰兒,貪慾無度。”這根本就不是貔貅,而是號稱上古四凶的“饕餮”!
曾逸凡只覺得腦袋一下子炸了,到底怎麼了?
使勁揉了揉眼睛,再次睜開,那男子已經將他免費所得的貔貅放回了盒子裡。
不過說起來,饕餮若是不故意將形象兇獸化,確實跟貔貅差不多,連作用也是差不多的。
呃!到底在想什麼啊。一個是招財靈獸,一個是上古四凶,兩者怎麼能相提並論?!
曾逸凡沉吸一口氣,使自己冷靜下來。
《史記。五帝本紀》中記載: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天下謂之饕餮。天下惡之,比之三兇。
縉雲氏之子,饕餮,蚩尤,這三者竟然是同一個人!
聯絡瓊鳥山的溶洞裡,那被經雲氏之子停住的時間,那場由自己決定勝負的戰役,還有那句他終於自由了的話,到底什麼意思?一個集合了古老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