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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頁

崔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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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很快便至,各種條例建議也爆發一樣湧向魏瑾,就算被整理精簡過,也有很多看起來有用,但完全沒有可行的條例,需要她一條條親自甄別批准。

這樣當然不可能完全正確,但每一部法典再小心,也是有試錯成本的。

但好在,她是修法,不是立法,所以還在承擔範圍之內。

三月時,單秘書將她批准的法典整理成一部初稿,這部調整過的法典裡,確定了北方的土地性質、地租政策、刑法標準,但對的民法的涉獵並不多——如家產糾紛、婚姻糾紛這些事情,雖然有涉獵,但基本並不多,因為這些事情如今還是家庭內部矛盾,政府插手,不僅得不到別人的支援,而且還會讓受害者處境更艱難,只能用時間潛移默化去慢慢改變。

法條太多,沒有公示在邸報上,但很快就會印刷出來,送到自地州郡,做為將來的行事標準、考試答案。

玩家們當然是一條不少地把這些條文放在網上,雲玩家們也拿出找茬的熱情,觀察這些和以前到底有什麼不同。

先前那位得到內測號的大佬指出,這部法典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法理上剝奪了貴族的特權,廢除了從漢武帝開始的「貲選」,即有錢人可以透過給錢買官;廢除可以透過付錢贖買「十惡」之罪外的贖罪權。別的不提,至少從法律的角度禁止了人生權的買賣。

還有就是土地政策,也就是說,年滿十二歲的人,都有資格分得土地,但是,是基本的土地,男丁和女子在滿十二歲後,都可以用比較少的租子到土地,超過額度,地租就是正常範圍,如果再超過一百畝,租稅就會更多。

差不多類似於階梯電價計費那種,應該是用來抑制土地兼併,至於有用沒用,拭目以待——要知道土地國有不是咱們獨有政策,薩珊波斯和唐朝都搞過,只是人口增長和階級固化,在兩百年後這制度就名存實亡了。

不過這需要大量有知識的人手,每年清查土地,不然以現在魏晉的訊息傳播速度,實行起來就更難,瞞報的事情,歷朝歷代都沒有少過。

至於女玩家們期待的女子分地,還沒有正式進行,預計是是從316年也就是明年開始,滿十二歲女子,可以分水田一畝或者旱地兩畝,又或者生地(剛剛開墾的地)五畝,這個數量肯定是比男丁少的,但農耕文明,男人的作用比女子大是不爭的事實,強行平均不現實,只能說等耕作工具發展了,才有可能達到均分的標準,至於用年齡滿了來分,是因為古代的孩子夭折率高,而滿十二歲後,基本可以算成年人了,十八歲分就太晚了,會餓死人的。

剩下的就是一些小打小鬧了,比如商法、比如船稅法、徵調、軍律之類的,也不是什麼重點,還有女子十六歲前可嫁人不能生子之類的,這條我覺得實行起來問題很大,基本在城裡因為女工需要留下掙錢可以推行,但是在鄉裡,這條不會有人遵守的,所以還是要發展生產力啊。

差不多就是這些。

總得來說,是一次很不徹底、充滿了封建殘餘,甚至沒有立憲的法典,不過我們不能奢求太多,因為生產力在那裡擺著,再怎麼說,也不可能一下子實現社會遷越,在通訊不發達的時代,還是要現實一點。

但是女神也說了,修法並不是這麼一次,可能在接下來,比如十年後,還會再修一次,或者變成一種慣例,以後每十年一次,我相信在女神的治下,會越來越好的。

以及,最重的事情,我想說上一萬遍。

剛剛收到訊息,我的號已經轉正了,我是正式玩家了!謝謝大家,我上線去了。

……

突如其來的炫耀讓玩家們大為光火。

紛紛怒罵這個玩家不幹人事,但又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