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在告訴時清淺,自己身處法庭。
突如其來的場景轉變,讓時清淺有點頭暈,迷迷糊糊中,她聽到有人在問自己問題。
抬頭一看,她看到問問題的人是一個年輕帥氣的男子,男子的前方擺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原告代理人”。
哦,是個帥哥律師,時清淺的腦中出現了這個想法。
突然看到一個大帥哥,時清淺犯了花痴,對方問什麼,她就答什麼。
等回答完了一大票問題之後,時清淺赫然發現,帥哥律師問的問題都跟炸方欣雅家有關,這讓她立刻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不過明白和不明白沒什麼區別,反正她家裡有人,不管怎樣她都不需要害怕擔心。
仗著自家的父親會幫自家解決所有麻煩,時清淺毫無顧忌地把所有能說的不能說的秘密都說了。
時清淺的回答一直都令帥哥律師非常滿意,直到他問起是否有共犯的時候。
剛聽到共犯問題的時候,時清淺下意識地就想把莊卿醇爆出來,但在她開口之前,她想起了莊卿醇的請求,便臨時改了口說:“沒有共犯,所有的事情都是我一個人做的。”
被告的回答跟自己得到的資訊不一樣,帥哥律師立馬申請讓目擊證人上場。
很快,一名身體健壯的老婦人便被請了上來。
小雨真是不小心,居然被這個老太婆看到了,要是最後一步是她去做的,一定會很完美,果然自己才是最棒的,時清淺如此想道。
帥哥律師問老婦人認不認識時清淺。
老婦人立馬來了精神,指著時清淺就說:“是她是她,就是這個女娃娃!”
老婦人的證詞讓律師皺起了眉,他疑惑地說:“請您簡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老婦人點頭,她坐下之後抬頭看著天,像背書一樣地說:“那天方小姐不在家,但是我看到那個女娃娃穿著一身校服,鬼鬼祟祟地進了方小姐的家裡,她進去的時候手上拿著一個鼓鼓囊囊的大袋子,但是出來的時候大袋子就不見了,我想她肯定把大袋子放在了方小姐的家裡。”
說到這裡,老婦人停頓了好一會兒才繼續開始背書,啊,不對,是繼續回憶道:“本來我沒準備管這個女娃娃,但是我在她的手上看到了方小姐的寶石項鍊,因為方小姐特別寶貝那條寶石項鍊每次拿出來的時候都帶著手套,所以我記得非常清楚,這個女娃娃偷了方小姐的項鍊。”
既然說到了那條關鍵的寶石項鍊,那麼就不得不上證物了。
寶石項鍊被工作人員帶了出來,在項鍊的邊上擺著一張報告,那是指紋驗證報告。
報告指明,證物——寶石項鍊上面,只有時清淺一個人的指紋。
原本時清淺就覺得那條被稱為證物的寶石項鍊非常眼熟,現在聽到上面只有她自己的指紋後,她確信那就是前一天她交給莊卿醇,讓其去收買證人用的寶石項鍊。
然而這還沒完,報告還有一半。另一半的結論是,寶石項鍊上的指紋,跟在事發現場收集到的炸彈殘片上沾著指紋完全一致。
這也就是說,“炸彈是時清淺放的”這件事是一件無法辯駁的事實。
由於證人和證物都和自己預想的不同,帥哥律師皺著眉握緊了拳頭,眼神凌厲地看著一動不動地抬頭望著天花板的老婦人。
坐在帥哥律師身邊的人,也都是一副相當不滿的樣子。他們看起來個個都很激動。如果現在不是在法庭上,說不定他們會直接跑到老婦人邊上吼著讓她說實話。
帥哥律師那邊人激動的原因顯而易見,因為老婦人改了口供。所以共犯莊卿醇消失在眾人的視線中,這對原告方來說肯定不是一件好事。
然而此時,激動的人又何止是帥哥律師那邊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