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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然像堅冰一樣牢不可破。匡小嵐清楚,這是因為兩人的地位不同。

在最初打算住到這兒來的時候,她看中的是可以免交房租,這對她構成相當大的吸引力,當馮嬈提出要她打理家務等等的交換條件時,她想也沒想就爽快地答應下來。可日子一住長就有些後悔,因為事情並不像她想象的那樣簡單美好。她發現自己實質在扮演著傭人的角色。她必須打掃衛生,必須買菜做飯,而馮嬈回到家是一動不動,處處要她服侍,從來也沒洗過一次碗筷,每每在家吃過晚飯,就把碗筷一丟,由她收拾,自己心安理得地看起電視或是看起書。更有甚者,偶爾把同事或朋友帶回家,同事和朋友驚訝,“你幾時找了個保姆?”她竟含糊地說道,“她已經住過來好多天了。”那些同事和朋友便錯以為匡小嵐真是給找來的保姆,不屑與她搭訕。而馮嬈從不解釋一下,看來是存心要讓那些人誤解。

有一次駱言姬來了,駱言姬是她男朋友駱羽的妹妹,她跟她說起過,駱言姬一來就開始打量她,她想她差不多可以憤怒了,可惜沒能從駱言姬眼裡看出那種明顯鄙夷的神情,她的憤怒便找不到理由。但是駱言姬說的一句話還是氣她不輕,沒當面說,而是等她走進廚房忙活,才輕聲對馮嬈說,“這可是比找個保姆還划算,找保姆不僅要供吃供住,還要付她工資。”馮嬈沒吱聲,但她相信馮嬈肯定在笑,與駱言姬會心地笑。這種笑不管形式與內容如何,對她來說都是嘲弄。於是當她走進客廳時,就沒正眼瞧一下駱言姬。

她當初一味考慮著可以藉此省幾個錢,免交房租四個字給無形地放大了,遮住了視野。如果想到會因此貶低到傭人的地步,被人瞧不起,她就說什麼也不會搬過來住。至少現在她已經有心搬走了,特別是去那家彩印公司上班以後,她就更想搬走,並且已經準備了充分的理由,“我離上班的地方太遠了,要是能近些就好了。”問題是眼下她還不忍提起,怕馮嬈說她不仁不義。畢竟這個工作是馮嬈給她找的。

當然,她不想再待得過長,她必須離開這兒另租房子住,只要時機成熟,就一定會搬走。

就這樣她又住了下來,每天下班回家,她總要特地去菜市場買些菜回來,無論是颳風還是下雨,她都得去。回到家她就忙著做飯。和馮嬈一起吃過晚飯,她要忙著洗碗洗鍋,而馮嬈則自顧自走進衛生間洗澡,等她在廚房忙得滿頭大汗走出來,馮嬈已經穿著睡衣坐在沙發上悠閒地邊喝飲料邊看電視了。這時候她還不能洗澡,得先拖完地再洗,儘管汗溼的衣服貼在身上挺難受。

馮嬈從不拖地,對她的要求卻很嚴,只消什麼地方沒拖乾淨,把她的腳弄髒了,那臉色就會很難看。以前,她沒住過來的時候,馮嬈最多隻拖一下臥室,只在臥室赤腳,後來用不著自己拖了,就總愛赤著腳在整個屋子跑來跑去。她那愛在屋裡打赤腳的毛病迫使匡小嵐每天回到家都不得不拖上一遍。拖完地,匡小嵐才得以疲憊地走進衛生間洗澡。

洗完澡,她也還是無法坐下休息,因為接下來要洗衣服,洗兩個人的衣服。起初馮嬈的衣服倒是自己洗,後來就不了,原因是她說了這麼一句話,“你放那兒我來洗,反正是用洗衣機洗,多一件少一件無所謂。”她當時想客氣一下,因為是用的她的洗衣機,可從那以後她竟真的把換下來的衣服統統丟給她洗了,絲毫不覺得有什麼過意不去。

一天,她下班回到家,發現門虛掩著,一般情況下,馮嬈總比她晚回。她推開門,看見駱羽待在屋裡。

“你好。”駱羽很是友好地跟她打招呼。

“馮嬈呢?”她問。

“她還沒下班。”

她一愣,說:“那你怎麼進來的?”

駱羽說:“她給了我鑰匙。”

她走進自己的房間,馮嬈不在家,她想最好別跟他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