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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的她已經變得亭亭玉立起來,面容清秀,身材苗條。可是,她對我的仇視卻絲毫沒有改變,我也不知道她為何這麼討厭我。

我揹著易藍穎新買的書包走在校園的林蔭小路上,我喜歡這條路。合歡樹開的花好香,粉嘟嘟的小花,像極了田可的臉。

田可是我的的同桌,一個很可愛的男生。只要和我一說話,他的臉就會變紅,紅嘟嘟的小臉,不動聲色的出賣了青春期小男生的那些個小秘密。他喜歡我,我知道。

我撿起了地上被風吹落的合歡花,準備回去做標本。就在這時,一輛單車停在了我的面前,車上是一個乾淨的少年,白襯衣加牛仔褲,只是我注意到他的左耳朵上有一個亮晶晶的耳釘,像極了水衫的男朋友。“小痞子”我心裡這樣想的同時,我收回了視線,轉身離開。

“喂,你。”少年說話了。

我裝作沒聽見,繼續低頭走著。

“喂,那個易紫薰是吧?”

我回過頭看著他,他笑了說:“做我女朋友。”

“什麼?”我不可思議的看著他,心裡默唸著“神經病”,但還是微笑的對他說道:“對不起,我不認識你。”

少年卻一臉肯定的看著我的眼睛說:“放學後校門口等我。”

我不屑的轉過身,在這所高中什麼樣的表白我沒見過啊,我才不會接受。況且,易藍穎警告過我,不要把精力浪費在沒用的戀愛上。

只是,我忽略了他說話的語氣不是懇求,而是命令。

回到教室後,田可碰了碰我的胳膊說:“易紫薰,你認識王懿辰?”我看著他羞得發紅的臉,剛才的不愉快竟然都忘掉了,笑著說:“不認識的。”

有時候我想,和田可這樣一個細心、害羞的男孩子在一起真的很不錯。他會幫我擦黑板,幫我提水,幫我值日,還會給我吃他的零食。有一次他借我的計算器用,還給我的時候,上面顯示著三個數字“521”。那一刻,我覺得這個男孩子真的是很可愛,很可愛。

他和別的追我的男生不一樣,至於為什麼不一樣,我也不清楚。

放學後,我還是像往常一樣自己一個人回家。

只是今天與平時不太一樣。

我一靠近校門口,就發現了水衫和她的男朋友,還有今天早上的那個“神經病”。

他們三個趾高氣昂的站在校門口,毫無疑問,等我。

我硬著頭皮走了過去說:“找我什麼事?”

水衫指著早上的那個人說:“這是王懿辰,他喜歡你。”

然後,就看見王懿辰和林聖啟無恥的笑著,露出了潔白的門牙。

在我的世界裡,“喜歡”這個詞很聖神,不是喜歡就可以說喜歡的,要用心的去為自己喜歡的人付出,這才是真正的喜歡,就像田可一樣。聽著喜歡從這樣的人嘴裡說出來,就像說喜歡一條小狗一樣的隨意、簡單,我頓時覺得很噁心。

我抬起頭堅定地看著王懿辰的眼睛說;“對不起,可我不喜歡你。”說完,轉身就離開了。

身後留下了一臉驚訝的三個人。

第二章 與田可的親密相處(1)

回家後,有一個男人坐在家中的沙發上,見到我回來,易藍穎說:“這是你秦叔叔,小薰,快叫叔叔。”

“叔叔好。”我看了一眼這個禿頂,啤酒肚,滿臉橫肉的男人小聲的叫著。

我快速的回到自己的屋子裡,生怕看到我不該看到的東西。

我躺在紫色的床上,腦子裡滿是易藍穎諂媚的笑容。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特別想念我的爸爸,那個被易藍穎拋棄的可憐的男人。他要是知道易藍穎會把他自己丟下,每天都和不同的男人約會,他當初還會和她在一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