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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開了法律事務所,但因為整天忙著照顧那些沒有錢僱傭私人律師的貧苦人們,一直過著一貧如洗的生活。

有一天他突然覺醒了。

任何時代都會有像老大這種‐‐有骨氣,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講卻是不懂得營生的正義之士。他們一心懷抱著正義感和使命感為人奔波,根本沒有時間想到賺錢的事。因此老大想到不如出面幫這些人撈一把。

柳瀨老大目前和十三個客戶訂有契約。沒有印花的契約上面寫著&ldo;萬一事跡敗露,彼此將同歸於盡&rdo;,並蓋上雙方的血印。

客戶之中,有七個是法律事務所、三個是房屋中介;剩下的三個之中,有兩個是私立醫院,最後一個是沒有執照的託兒所。每一個都是拼了命在做不能賺錢的事業‐‐不求報酬甚至是自備便當的有志之士。

老大跟他們領取一定金額的顧問費,有時也取得一些諮訊。比方說,對方是法律事務所的話,就能提供像前面所提到的有賺頭的情報。律師有守密的義務,必須口風很緊,但由於彼此都是同業,多少會松一點口,就算沒有說得很具體,只要透露一點風聲,之後老大再叫手下去查便一清二楚了。

當老大確定能夠撈到一筆安全穩當的鉅款時,便輪到我出馬了。

和老大合作的專業小偷,還有其他兩位。我們之間不作聯絡,彼此並不相識,但可以想見他們技術應該都不錯。

偷到的金錢,通常是與老大二一添做五平分。老大從中拿走他那一份的手續費後,剩下的再分配給客戶。我不清楚詳細的分配比率,但應該是公平的吧。

這一次老大和我七三對帳的分法,是他主動提的。因為上一次的工作很棘手,卻沒有賺頭,老大認為問題出在他的判斷錯誤。老大就是這樣講規矩的人。

當然我也會獨來獨往地上工,並非始終都跟老大合作的。只是說老大介紹的工作輕鬆得多,對我而言不無小補。何況萬一出事時,老大還保證要他的律師客戶出面處理。

所以關於小哲&ldo;給我們一點花花,又有什麼關係呢&rdo;的說法,我其實很難反駁。從生前毫無往來的親戚手上得到一筆鉅款,本來就不是什麼值得讚揚的好事。從中分一點出來,也不構成犯罪吧?

不過我並不想對雙胞胎說這些,萬一引起他們的興趣就麻煩了。而且我也有守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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