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徒具形式的事務所,我算是其中的一名員工。
老大的事務所門口掛著一個可笑的招牌,上面寫著:&ldo;承攬解決各種人生的煩惱&rdo;。除了少數把這裡當成徵信所的人會上門外,平常不會有生客。我和另外兩個與老大訂有契約的專業小偷偶爾會來這裡看看,大部分的時間老爹都是一個人守著門可羅雀的店面。
說是小偷,我可不偷&ldo;沒錢人家&rdo;,專攻&ldo;有錢人家&rdo;。而老大的工作就是找出那些&ldo;有錢人家&rdo;來。
偷來的收穫,大部分是與老大對分,我們訂的契約是成功報酬的五成。
老大從他的所得之中再分配給提供諮訊給他的顧問們。目前顧問一共有十三個,有法律事務所、房產中介、醫院和一家沒有執照的託兒所。做的都是不賺錢的工作,只知道努力為世人貢獻付出。例如房產中介,租借物件都是些臥床不起的老人、生活有困難的單親家庭等,而且還免費提供公寓給他們居住。
對了,我還忘了說,我也會付給老大一些顧問費。這麼一來就表示我們是對等的關係,老大既沒有利用我,我也不受他的控制。簽約不過只是個&ldo;形式&rdo;罷了。
因為是這種架構,我所做的工作多少對社會會有所幫助,但我可不敢就自稱是&ldo;義賊&rdo;。想想我只不過是將某些人多餘的金錢轉送到缺錢困苦的人身上,從中收取一點手續費而已,其實和託執行沒什麼兩樣。
不過要是失手被警察逮捕了,可沒辦法像託執行送錯地址一樣,說聲抱歉就能了事。這也是為什麼我拿的比例比較高的原因,裡面還包含了危險津貼嘛。
我和老大以這種那個方式合作,前後大概有五年多了。成績有好有壞,但畢竟成果不錯,而且五年來也都沒有被警方盯上過。就一個專業的小偷而言,我的生活算是過的相當充實。
就在這時卻和那一對雙胞胎扯上了關係。
簡單來說,我被他們救了。在我工作時遭到意外,人事不省地倒地時被他們救了。這還不打緊,他們居然知道了我的工作內容,跑來與我談交易。
基本上,那恐怕也不能說&ldo;交易&rdo;吧。
(我們沒錢了。)
(你是專業的小偷吧?應該很賺錢吧?可不可以照顧我們兩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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