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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文章還配發了我的照片,我兩腿交疊(一般人們管這種姿式叫“二郎腿”)坐在椅子上,身體稍微後仰,顯得漫不經心且又派頭十足,背景是半截橫幅,仿宋體寫著:“熱烈慶祝蘇聯……”在我右側另有一隻手臂,十分優雅地搭在椅背上,那一截手臂的主人應該是羅蘇維。老實說我不喜歡這幅照片,我認為它沒有反映出人物的真實性格,我一向恪守恭謹謙和的處世原則,真不知道怎麼忽然就支楞起來了。事後追憶,其時我正在狂貶紀曉嵐,面對師範女學生縱容的目光,一時把持不住是有可能的。我同樣不喜歡吳記者的文章,在那篇佔了整版的文章裡,該記者大肆渲染暴力(我懷疑是老吳自己在藉機行兇),讀過那篇文章的人都會以為我殺人如麻,手上至少有一百條人命。其實我始終認為自己是個和平主義者,有著菩薩般的好心腸,通常人們認為像我這樣的人不會有大出息。吳記者一會兒說我是戰神阿喀琉斯,一會兒又把我說成長坂坡的趙子龍,簡直把我弄得不像樣。當我“一路高歌”地穿過硝煙之後,忽然又開始玩弄文采了,即使才高八斗的紀曉嵐和巴爾扎克也不在話下。後來我就徑直上了燈塔,開始為過往船隻導航了,當然了這也是有講究的,老吳安排我“握著一盞明燈”。

吳朝暾的文章出來後,便經常有人來找我,為了一睹我的“風采”。他們在燈塔上磨磨蹭蹭,沒話找話和我搭訕,然後便會捧上各種小本子,讓我“寫幾句話”。一般情況下,我都會滿足來人的要求,寫幾句鼓勵或是祝願的話,與他們“共勉”。來的人多了,便暴露出一些問題,因為燈塔的養護十分重要,無論是發光部分還是傳動部分,都要求纖塵不染。來人踩髒了旋梯踏板,還會遺棄一些果核和食品包裝紙什麼的,聯中一位學生在讓我簽名的時候,還失手把鋼筆掉進齒輪箱裡,幾乎造成一次機械事故。後來我不堪其擾,索性躲起來,有來訪者便讓嶽寶瑞擋在外面。可沒過多久嶽寶瑞就不幹了,他說人家大老遠地來了,總不能讓他們白跑一趟,好歹讓他看看,看過之後他就不會再來了。至於衛生方面,他說咱們勤點收拾就是了。後來嶽寶瑞又在樓梯口掛一塊木牌,上寫“來訪者請勿登塔”,如有人來,便把他們引到值班室。嶽寶瑞還建議我用毛筆題字,說毛筆字才能顯出一個人的學養,他從家裡拿來筆墨硯臺,平時總是磨好了墨放在桌上,以備我不時之需。

吳記者的文章破壞了我平靜的生活。1950年夏秋之間,我臉上塗滿了油彩,齊齊整整地妝扮停當,前臺鑼鼓已經敲響,幕布已經拉開,我被人推了一下,便跟頭把式地粉墨登場,還像模像樣走出一溜小碎步。現在想起來,那些場面依然會讓我惶恐不安。回憶並不輕鬆,但我只能賦予喜劇色彩,苦笑之後,我通常會罵一句:真他媽的,怎麼會這樣!

說起來真有些難為情,我還給人作過報告。那一時期有很多單位來找我,讓我過去給他們“講一講”,但都被我婉言謝絕了。不能謝絕的是實驗小學,他們搬出了孫晉和楊作恆,這兩個人都是我無法拒絕的。那是我第一次嚴格意義上的創作,寫完五千字的故事我用了一個通宵。當然不能念稿,我得講“親身經歷”的戰鬥故事。我發現,這方面我還挺內行,講稿完全用口語,並且淺顯易懂,我把稿紙當作操場,每一行文字都是整齊的隊形,寫完之後就對著稿紙反覆溫習,那些文字都活了起來,齊刷刷望著我,像驕陽下一張張紅撲撲的流著汗水的臉。我複述過幾遍,感覺還可以,就劃根火柴把講稿燒掉了。 電子書 分享網站

李叔叔(2)

我的戰鬥故事嚴格杜絕描摹暴力和血腥,能放槍的時候絕不拼刺刀,如果在大炮的射程之內,我就命令戰士們別開槍。看過李廣武的傷口,我不能再允許子彈擊穿那些眨動的眼睛和跳動的心臟。我的戰鬥頗具李氏特色,它們通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