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韓為聖又猶豫了,從孫銀直接給葛子明打電話問及私刻公章的事,說明了什麼?只能有一種可能,他對葛子明是特別信任的,他不相信葛子明會做出那事,也不希望別人說他什麼,即便韓為聖是企業的員工,這次工作巡察的牽頭人。 在佛腳廣場逗留了好一會兒,因為下一步就是沿著狹窄的上行小道去佛頭廣場那裡,也就意味著樂山大佛一遊進入尾聲了。 相傳在修建樂山大佛時留下一個典故,與樂山大佛也有一定的關係。據說,在唐代,樂山大佛修建時,因為規模龐大,人們無法完全搬運建築材料上山。於是,有位名叫李冰的官員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法。他命令船工們在岷江上修建一個臨時碼頭,並利用水路將建築材料從岷江運送到樂山大佛的修建地點。 李冰的這個舉措不僅解決了建築材料運輸的問題,還縮短了樂山大佛修建的時間。後來,人們就將岷江上的碼頭命名為“李冰碼頭”,以紀念李冰的貢獻。 雖然這個典故很少有人知曉,但反映了古代中國人在面對困難時尋求創新解決方案的智慧和勇氣,也體現了中國古代工程建設的輝煌歷史。 從佛腳來到更遠處,抬頭仰望樂山大佛,韓為聖感到自己的心靈被震撼到了,巍峨屹立的大佛,多麼莊嚴肅穆,令人心生敬畏。立於山頂,巍峨壯觀,他能感受到佛教文化的深厚底蘊和智慧。 樂山大佛承載著歷史的滄桑與傳承,始建於唐朝,經歷了千年的風雨洗禮,目睹了歷史的變遷與人類的發展。這種歷史感讓人產生對古老文化的敬仰和思考,對人類的智慧和創造力充滿敬畏之情。 凝視樂山大佛,韓為聖感到內心深處猶如冉冉升起從未有過的寧靜和平和,它有股超越塵世的力量,使心靈得到淨化和慰藉。這種體驗讓人感受到佛教信仰的力量,彷彿對生活中的壓力和困擾有一種莫名的撫慰。 在思考人生、觸控歷史和感受信仰後他們隨遊客攀行大佛側邊到達佛頭廣場的小路,人挨人,行走速度極其緩慢。 有句歇後語說,如果你遇到的是豬,就不要跟它談思想,因為他關心的是食料。韓為聖突然徹悟到,回去之後不可過分言及私刻公章的事,那樣會觸及老總的痛處,讓他自己打自己的的臉。 而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以對付的態度對待工作,又是韓為聖做不來的。因為涉及到企業的利益,既然有了預感,默然以對是不合適的,必須以某種方式發出訊號,抉擇如何就不是他的事了。 從以往經驗看,合夥做工程的結局沒有好的,最後都是以自食惡果收場,並殃及到企業一同葬禮。 多年以前升澤建築集團成立了安裝勞務公司,而他任職的是勞務公司,也就是土建勞務公司,是為了滿足企業經營功能而設立的,但安裝勞務公司其實已名存實亡了。 有誰聽說過自己家的勞務公司告自家的母公司,升澤建築集團就發生過這樣的事,而且母公司還敗訴了。 2010年升澤建築集團承接某縣發電廠安裝工程,其中有一部分施工由升澤安裝勞務公司承擔,工程完工並交付使用,之後工程始終未予結算,自然安裝勞務也未收到剩餘的部分工程款。 在結算上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存在重大分歧,無奈施工方訴諸法律手段,但始終未予結案,安裝勞務公司一看官司遙遙無期,它所擔負施工的剩餘工程款也無法得到收回,幾個合夥人受利益驅動,反水對升澤建築集團公司提起訴訟,而且法院還受理了。 漫長的訴訟展開了,舉證採證、開庭休庭、一審二審,幾年過去,一直打到省中院、高院,判決升澤建築集團敗訴,支付欠付安裝勞務工程款若干。 就任法務部,韓為聖翻閱了安裝勞務公司訴升澤建築集團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卷宗,之所以被告敗訴,主要原因是雙方簽有施工勞務合同,原告與被告是兩個平等的甲乙方經營主體,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施工內容,甲方應按確定完成施工內容予以支付工程款,而不得以建設單位未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為由拖欠支付勞務公司應得工程款,故此敗得有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