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出於是何種目養成的習慣,程明月在孝順老人的思想上是沒問題的,至於做不做得到兩說。
吃過午食,明儀睡了個午覺,調整好精神狀態再次跟哥哥進山;這次程明義幾個兄弟也跟了過來,山林蔥鬱,野味不缺,他們想進去尋摸尋摸運氣,要是運氣好抓到兩隻,家裡人可以多吃一口肉。
走了一段路沒見到野味,程明信稍顯耐不住性子,道:“哥哥們,我們分開走吧,尋找的範圍廣更容易找到野味。”
程明廉道:“你們要分開就分開,我跟著小堂弟小堂妹。”
程明禮:
程明儀:你還怪好嘞。
“山裡太大,不可分開。”程明義斷然否決。
程明禮兄妹鬆了口氣,他們沒心思照顧孩子;程明廉並不比程明禮穩重,不會功夫能力不強,他們真不想帶個累贅。
“大堂哥說的沒錯,我弟弟說的也沒錯,都有道理。”程明智道。
明儀給二堂哥豎起大拇指,這位是個內斂聰明的,不得罪人還能點名要點;果然,說話是一門藝術。
像三堂哥那樣的直脾氣,想到什麼說什麼的人最容易得罪人。
程明禮默默不吭聲。
程明信心急,“走一個方向人這麼多,有野味都嚇跑了。”
程明信話音剛落,程明智抬頭看向程明義,等著他做決定。
明儀只想說一句雞賊。
“各位堂哥,我和哥哥一起走,我跟哥哥搭配有默契,剩下的你們商量。”明儀陡然開口,不管怎麼著,她和哥哥不想跟著幾位堂哥一起走了。
各有心思,煩人。
“對,我經常跟妹妹打配合,抓野味的時候我們配合的最默契。”
程明禮開口附和,幾位堂哥詫異了一下,見識過明儀說翻臉就翻臉的樣子,程明義識趣的沒有湊上去掃興。
他敢開口掃興,她就敢給他當場表演更掃興的。
上一次在山裡不也一樣,他們幾個大一些的哥哥想帶著弟弟妹妹一起走;一是害怕他們在山裡不安全,人太小了,讓人不放心;二是想著他們別做累贅,跟在身邊老實安分就行。
本意是好的,然而,明儀不買賬。
既如此,他們說再多也沒用,何必找不自在。
“那你們在山裡機靈些,遇到危險趕緊走。”程明義叮囑道。
明儀連連點頭,“明白明白,我和哥哥都知道的,謝謝堂哥們關心。”
“罷了。”程明義望著二人嘆氣,頗有一片好心被當成驢肝肺的心態。
程明廉笑眯眯湊上去,“小堂弟,小堂妹,帶上哥哥一起唄;哥哥可幫你們扛獵物,還能幫你們打包圍。”
“三堂哥,我和哥哥人小跑的快。”所以,大可不必。
“考慮一下唄~”程明廉舔著臉繼續道。
程明禮好笑道:“三堂哥,不是我們不帶你,是我和妹妹行動太快;就算答應了你,你跟不上我們也白搭。”
“怎麼可能跟不上。”分明是推脫。
“反正你就是跟不上。”明儀哈哈笑笑道:“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四堂哥,我和哥哥先走一步,你們慢慢商量。”
有這點扯皮的時間,不如多走一段路,說不定這一段路就能找到野味呢。
兄妹倆沒有用輕功,只是在奔跑過程中用上了內力,跑起來輕鬆並且速度快;把四個堂兄看的目瞪口呆。
程明廉不信邪的問道:“是我眼花了?”
“不是你眼花,是我們都眼花了。”程明信手動合起微張的嘴,一瞬不瞬盯著林子裡再也看不到他們的身影才收回視線,“所以,他們在山裡找野味是因為跑的快?”
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