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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當時我就感覺出:神秘煙花和這個符號:(●—●)是一場天馬行空的商業策劃。

26號,我忽然靈機一動,心想:現在‘神秘符號’這麼火,為什麼我不註冊成商標?

當時我一激動,馬上聯絡燕京的律師所,讓他們幫我去國家商標局註冊商標。

之後幾天焰火晚會一個接一個的舉辦,我忽然意識到對方肯定是策劃好的,對能不能申請道:這個(●—●)商標不是很有把握。但也帶著僥倖心理。

想著:“要是真能註冊下來,憑著現在火熱程度,等於白撿了一個大品牌。”

但打臉的來了,上午我的代理律師告訴我,說商標已經被註冊了!

聽後我滿心的激動瞬間涼下來,同時更佩服背後運作的那位老闆!如果有機會,我真想見你一面,對你豎起拇指說:“絕了!”

為什麼這說說?可能有人說,他有什麼佩服的,不就是有錢搞了幾場煙花炒作品牌?

你這麼想,我只能說你還不懂那位老闆的眼光和思維,更不知道一個品牌對一個企業有多重要!

先說那位老闆吧。我這個人比較務實,平時不愛夸人,但這位老闆做的真是絕!

他能將‘煙花與(●—●)’結合一起,這說明他想法不拘一格。

他能連續7天投資焰火晚會,這就不是簡單的靈感,而早就已經把全部事情想到,想的滴水不漏!

我估計那位老闆背後還做了不少準備工作,甚至不好對外公佈的準備……都是商界的人,我也不打算和大家說太多。

就憑現在神秘煙花和神秘符號的火熱程度,就憑7天吸引超過30萬人到現場觀看焰火,這就夠我稱讚的!

再說說品牌吧。

我什麼廠就不說了,我只說我做十年的品牌,廣告費花進去快3個億,不如這位老闆幾場煙花投資。

如果我說一下廠名,可能有些朋友聽過,有些不知道。但如果我發個這種表情(●—●),敢問現在上網的人誰不知道?

這幾天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比比皆是,這種熱議程度完全稱得上是全國推廣。做一場7天的全民全媒體推廣要花多少錢?1億?10億?

答案是你買不了。

1,你就算有資本來一次全媒體運作,始終是廣告。廣告內容有誰會去記住?

2。你未必能設計一款。簡單、可愛、容易被接受的商標。

我可以說。這個神秘符號:(●—●),現在總價值不會低於10億元!在華夏,他的品牌知名度已經達到企鵝、三星、蘋果一樣高度。

說到這裡,我還是要說句佩服。

如果你是一個新企業,我恭喜你,有了這個商標,你只要把產品做好,不愁沒有銷路。因為我和大家一樣喜歡。

如果你是一家老企業推出的新品牌。我更要恭喜你。

最後說一句吧:好馬配好鞍。

希望那位兄弟好好想一個配得上它的名字,亞馬遜神獸這種還是算了。

謝謝大家捧場。也恭那位兄弟。

……

“哈哈……”看到最後,辦公室內笑聲一片。

周揚笑道:“還是有明白人。看他話裡的語氣,企業規模也不小。有機會不妨接觸一下。就衝他沒有公開說咱們運作,這個人就值得結交。”

“嗯。”張凡點點頭,沒有去看網友評論,隨後開啟另一條帖子《我有一筆10億生意想和你談談》。

這個帖子的發帖人叫‘諸葛學徒’,賬號註冊時間也是今天。

大致內容是:剛看了‘懷念家鄉的田’那位朋友的帖子,我同樣非常佩服(●—●)符號背後運作之人,也非常想和那位老闆認識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