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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你要被遣送回國了呢!”

憑什麼我要被遣送回國?一些人捕風捉影,謠言越傳越邪乎。居然有人來這樣問我:

“聽說你參與了上次的那樁按摩店殺人事件,沒事吧?”

風林會館的那個晚上之後,金東居然沒有再借助中國黑社會來找我的茬。看來那小子的膽子也大不到哪裡去,他明白如果被警察盯上之後,自己就會什麼也做不成。不過這次事件之後,他重新出現時耳朵上總是戴著一副耳機。我奇怪他怎麼又成了音樂愛好者,但一家酒店老闆娘告訴我:“他到我們店裡來喝酒時也帶著耳機,問他為什麼戴耳機,他說這樣看上去是不是像便衣刑警?一箇中國人,裝什麼日本警察?真是可笑。”也許,他是被那晚上的警察驚著了,終於覺得日本警察比黑社會還要酷吧?誰知道他那個歪著的腦袋裡裝的都是什麼東西?!住吉組的疤臉樸在我被綁架以後消失了一段時間,然而在風林會館風波之後又出現了,照舊大搖大擺地在歌舞伎町晃盪。碰到我時,依舊沒事人一般地向我勒索上一兩萬日元。

“李君!聽說你這段時間遇到了不少麻煩?要多加小心啊!有什麼事跟我說一聲。我們都是老朋友了,別客氣!我隨時會幫你的。”

如果我被綁架的事真是這小子下的毒手,我可輕易饒不了他。我雖然不會像黑社會那樣剁去他的一兩根手指,至少也要想辦法告倒他,讓他不能再在歌舞伎町耍威風,否則實在難解我的心頭之恨。不過,惡人遲早有得到報應的時候。一年後,樸終於被警察逮捕了。具體原因不明,但據認識的黑社會成員告訴我,他的被抓不是因為毒品,就是因為參與偷盜。又一個對我有威脅的歌舞伎町渣滓消失了。

說起消失,還有一個人,極東會的巖本也與樸同樣,時不時地找個藉口跑到我這兒來騙錢。這兩個人雖然所屬黑社會組織不同,又都是歌舞伎町專門管理外國人的小頭目。他們兩個都利用自己手中的這種“職權”,敲詐勒索在歌舞伎町打工的外國人。

後來巖本也捲入了2001年2月發生在群馬縣的一起殺人碎屍案件,他作為嫌疑極大的兇手之一被警方追捕,因此從歌舞伎町消失了。4月,巖本在關西被逮捕,而在那一個星期前,他所屬的極東會某位幹部打電話給我。

“李!最近見到過巖本嗎?”

“沒有!是啊!我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有見到他了。”

“他現在被警察通緝,正在逃跑中。那小子缺錢,說不定會找你。如果他問你借錢的話,不要給他。他幹了破壞門規的事情,已經和我們無關了!”

樸和巖本的消失對我來說可是件值得慶幸的事情。然而,有好事就要有壞事。還是金東。當金東明白想在歌舞伎町大模大樣地掙錢,絕不能輕視了日本黑社會的存在時,他開始積極地尋找日本黑社會當靠山。他從那時開始,每個月給極東會組織裡不同的小組交納“保護費”,於是得到了極東會各個小組的支援。收了金東錢的極東會成員便來找我,說已經允許金東和他的手下也到我的“地盤”來一起做生意。我當然不幹,向我的“保護人”提出抗議。可是,我和金東的保護人都是同一個極東會組織的。他們怎麼可能為了我們而爭鬥呢?結果,經過極東會內部的討論決定,我的“地盤”被硬行“割讓”給了金東。日本黑社會雖然鼓吹什麼信義,其實也不過是見錢眼開的流氓。我對此很生氣,但也只能忍讓。我知道金東很亢奮地認為他和黑社會的關係比我深,但這對我來說真的沒什麼可以炫耀,我只要多給極東會一些錢,他們又會轉向偏袒我的一方。事實上,我就是不想和日本黑社會走成一路。我在歌舞伎町生存,不得不適應環境,但我不會以認識黑社會為榮,更不會仗勢欺人。否則,那豈不是和黑社會同流合汙?

第十九章 櫻花下的血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