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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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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找來幾隻大狼狗,在案發後的第一時間去“索味尋兇”,也很難有結果。作案人是會動的,這一動的話,要經過城市,村莊,荒野跟河流,輾轉可能用到的交通工具就有步行、汽車、火車,輪渡甚至飛機。那樣一來,當事人身體的氣味經歷了這麼多的環境渲染,早就無從查起了。

瑪葛布只是被人稱作“神物”,其實它真的不是神物。按嗅覺機能來講,它可能很強悍,但是絕對沒強悍到像上述那樣,在一起案件中起到破解疑團擒獲真兇的至關作用。

可是瑪葛布的嗅覺傳承給林翰以後,經過他身體裡特殊的轉變、淬鍊後,就發生了質的變化。不客氣的講,已經上升到了“神級”能力。林翰只需要“記憶”住氣味,在異能持續開啟不衰竭的情況下,就能一直有跡可循。任憑氣味的發源體如何變幻遷移,終能一路探尋到最後的行蹤。所差者,是林翰分辨起這些氣味的時候,有的弱一些,有的強一些。而毫無深刻印象的氣息,偶然還會丟失。

眼前在大柳樹下遺留的三種陌生氣味,辯析起來就很讓他吃力。因為第一時間有些久遠,這幾道若有若無的氣息已經很微弱難察了;第二,這不是林翰有過什麼深刻印象的氣息,在腦海裡也沒有“存檔”,太生疏了。

但是生疏不等於無味;氣息微弱也不等於沒有。林翰明白,想要繼續深挖,找出到底誰是殺人真兇,眼前的這三股陌生人氣息尤為重要。換成是別的事,他真的懶得勞心費神;可事關孫子琪的冤死,就必須要鄭而重之。必要的話,還得鍥而不捨,窮追猛打。

林翰無心沉浸在逆天嗅覺異能帶來的新感悟,直接越過了這層,全身心地努力分辨那三股陌生的氣味,試圖繼續追查下去。

警察們能力有限,那就老子親自上陣。如果能夠一舉破案抓住兇手,替孫子琪報仇雪恨,就算自己真的病重不治,也能合得上眼了,到了那頭,還能對他有個交待。

第三百一十章 泥溝溺水

經過第一輪的粗略分辨,林翰感覺到了這三股氣息中的兩股,應該離此不遠!而另外一股,暫時無法確認。這也是個非常令人興奮的發現。可以確定的是,由於這個水塘所處的城鄉結合處較為偏僻荒涼,平日裡人跡罕至,而曾經逗留過大柳樹下的人就更加少的可憐,林翰催動嗅覺經大腦分析,來來去去的只有這三個人而已。

兇手必是其中之一,要麼就是這三個人均為同夥!

林翰的嗅覺如果拿來放在破案上講,等同於全能的上帝,除非你不做;只要你做了,無論怎樣提放謹慎、潛蹤匿跡,在他這裡始終無法遁形。

沿著水塘邊泥濘的小路,林翰義無返顧的踏上了鬆軟的爛泥。氣味由此延伸,由這些爛泥布成的路面蜿蜒向前。他很怕失了方向,無法把握住眼前這唯一的線索,所以非常循規蹈矩的走上了氣息經過的“原路”,力求復刻兇手真實的回程路徑。

如此一來,皮鞋、褲腿全部在深一腳淺一腳的行進中沒入爛泥裡,最深處幾已蓋過小腿骨。林翰全然不顧,拔足艱難而涉。

幾天前的那場大暴雨,留給這個池塘的生態,較為不宜人類駐足。到處都是爛泥,不同的是林翰現在踩上去的深了一些,周邊的相對淺一些。

泥巴下是比較厚實的硬土地面,再走一陣,他已經發現了這個秘密。一定是大雨過後,帶來了附近諸多流失的泥土,根據坡面的高低形成了不同程度的覆蓋,把原本最原始的路掩埋的面目全非。

這一點在距離上也很好分辨,林翰走的“泥路”離不遠處新修建的機動車馬路很近,過往的車輛都能很清晰地觀察到。而那輛原地等候的計程車,亮起雙閃,還停在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