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山……他還沒鬆口。”老穆磕磕巴巴地說。
“什麼?”關卓凡的眉頭皺起來了,“沒鬆口?”
“這孫子嘴硬得很,咬死了自己叫張大成,是來京裡做生意的。抄到的四萬多銀子,他說是本錢。”老穆說道,“不過論身份,他是個待戡的犯官,雖說只是七品……”
關貝子不說話了,眯起眼睛,只情上下打量著老穆,把老穆看得心裡發毛。
“說的也是,七品的官兒呢。”關卓凡若有所思地說,“那可不能打死了。”
打都沒打,說什麼“可不能打死了”?老穆先是迷惑,繼而便恍然大悟。他不言聲地給關卓凡請了個安,回身就走,還沒出門,雙手已經把骨節捏得咔吧作響。
*(未完待續。。)
第九十七章 御案
步軍衙門的刑訊,與刑部大牢各有千秋,對付嘴硬的犯人,並不用傷筋動骨,有的是讓你開口的法子,李開山沒有熬到半夜,就吐口了。第二天凌晨,結結實實的一份口供,連著李開山的花押,被送到了關貝子的府邸中。
這一份口供,對關卓凡來說異常重要。
他的手裡,原握有吳棠給楊坊、楊坊給自己的兩封信,安德海偽託聖意之名,替李開山謀求起復,這件事是一定有的,然而難就難在中間的環節全是由人傳話,吳棠的信中也是語焉不詳,既無人證,也無物證,內中到底是一個什麼情形,不能不想法子摸清楚。
那就得從明山身上想辦法了。好在還有一個親信遍佈的步軍統領衙門,四九城之內,這些事都可以叱吒立辦。一邊清查大小旅舍客棧,一邊把那幾個人的宅子牢牢盯死,終於從明山身上,把這個李開山挖了出來。穆寧的手下跟了兩天,待到確認無誤,關卓凡終於下令拿人。
現在好了,關卓凡一邊翻看著李開山的口供,一邊這樣想道。這份口供,交待得很詳盡,如何進京,如何找到故交明山,明山如何聯絡了宮中的安總管,如何議定四萬兩銀子的價碼,都寫得清清楚楚。
美中不足的是,雖然知道安德海是透過漕運上駐京的差官,來向吳棠去辦這件事,但李開山始終不曾親自見過安德海,這些事,都是聽明山轉達的。
這也無妨——辦案子的法門。講究的是拔出蘿蔔帶出泥。拿到這一份口供。為的是可以把明山和吳棠的那名差官牽出來,而從這兩個人身上,才能把安德海牽出來。
拿下李開山,用的是犯夜的罪名,明山則有所不同,他是六品的京官,須得交由刑部經辦,同時照例由吏部出奏。免去官銜。
這些都不為難,亦都是準備好的。於是第二天一早,李開山便由步軍統領衙門移交刑部,刑部則以案情重大,涉案人恐有脫逃之嫌,先出了牌票拘提明山,再傳漕運駐京提塘官劉滿江到案質證,同時移文吏部,知會這一檔子事情。
一連串的事情,公文如飛。辦得非常利落。主承其事的人,都知道安德海這一回非倒大黴不可。然而彼此默契,誰也不肯說破,只管依足了規矩去辦。
拘提明山的時候,是刑部的一個司官親自帶隊。到了他的宅子門口,由一個與明山認識的書辦上去叫門。
“四哥!四哥!”那名書辦拍著門環喊。
略過了一會,才聽見明山的媳婦在門裡頭問:“誰啊?”
“我,李得勝。”那名書辦笑嘻嘻地說,“有一樁好事兒,要報給四哥知道。”
明山媳婦是得過吩咐的,不能見宮裡頭來的蘇拉。現在聽說是李得勝,吱呀一聲,把門開了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