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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一旦灌醉她後,只要看楊爾傑的刑案註記資料——也能是所謂的前科,就不難明白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楊爾傑是土生土長的臺灣人,在電梯裡被女朋友拋棄,受創甚巨,形成攻擊性人格,從此成為電梯之狼。

他多次性侵害婦女得逞,擔任辯護人的就是穆尚理。

承審女法官年紀尚輕,社會歷練不足,穆尚理充分利用這點,辯稱由於被害婦女要求犯人使用保險套,並沒有達到不能抗拒的地步,不符合強姦罪的構成要件,最多隻觸犯強制罪。

別小看這個理由,強制罪的最高法定刑才三年,強姦罪最低法定刑就要五年,最重可以判到無期徒刑,兩者相差不可以道里計。

服刑出獄後,就算穆尚理要楊爾傑殺人放火,他也會眉頭皺也不皺地照辦,更何況只是叫他重操舊業。

夏盈玥又比又劃,說個不停,表情手勢精彩如專業說書,把昨晚楊爾傑醉得不省人事的醜態二字不漏地告訴穆尚理。

“可借你不在現場。他在眾自睽睽下狂跳大腿舞的模樣,鐵定讓你笑到翻倒,明明醉得連話都說不清楚,他還堅持沒醉沒醉!”

所託非人!

楊爾傑那個大色胚,在臺灣伶俐得很,來法國卻變得呆頭笨腦,陰溝裡翻船,栽在一個毛丫頭手上。

穆尚理替自己的二千法郎感到不值。

夏盈玥燦爛的笑顏再次讓他重溫失敗的苦澀,香噴噴的火腿煎蛋吃在嘴裡,一點滋味也沒有。他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明知夏盈玥只是誤打誤撞壞了他的好事,但他不爽的時候,別人就不準開心。

“作弄人不是好寶寶該有的行為。”他口氣中沒有一絲溫度。

戳弄別人的痛處是一門藝術,多少人想學也學不會,穆尚理卻是天生好手,抓住對方弱點就緊咬不放。

“我早就不是小朋友了!”

她真是愈活愈小,上次在畫展會場,至少還是“小朋友”,幾個月過去了,她卻變成“好寶寶”。

“以刑法十八歲、民法二十歲的標準來看,你都已經成年。但你真的能脫離父母的控制,自己作決定嗎?”

穆尚理看得出來夏盈玥對父母滴水不漏的控制頗有微詞,不反抗不代表她喜歡當“高齡”二十歲的小孩。

笑容凍結在唇角,愁悵爬上夏盈玥的眉梢。

她從小要什麼有什麼,吃的穿的用的,全部都是最好的。

代價是要乖乖的,不能有太多意見、不能去父母不放心的地方玩、不可以太早交男朋友、不能不做父母要她做的那種孩子。

二十年了,除了額頭上“模範女兒”的正字標記外,在這段不算短的歲月中,她似乎不曾做過什麼有意義的事。

夏盈玥心裡愈來愈冰涼,鼻子酸酸的,難過得快哭了。

穆尚理講的話一句比一句更狠,“所長規定不能穿比基尼,你就只能穿連身泳裝,你敢說自己不是綁在媽媽圍裙上的小寶寶嗎?”

她媽媽從不下廚,好像也沒穿過圍裙耶!

思前想後,在心中琢磨良久,夏盈玥似乎想通了一個關鍵點,眉字間的愁悒不復存在,眼眸因微笑而發亮。

“NO,你錯了!”

她是吞了豹子膽還是老虎心?竟敢否定他的見解?

穆尚理臉上猶如罩了一層寒霜。她憑什麼說他錯了?她仗了誰的勢頭,三番四次挑戰他的權威?

“我對自己的身材沒有信心,不敢在很多人面前露出淤積油脂的鬆垮肥肉,並不是因為爹地的禁令才不穿比基尼。”

如果有他那種古褐色的膚色和結實的肌肉,在不違背善良風俗的前提下,叫她光著身體逛大街都成。

“但是,我在心靈上不怕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