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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晃,猶如一艘漂泊的海船。

由於長期劇烈練武,我的身體有著隱疾,常會無端暴躁或是陷入陰鬱。自從住在她家,我好像得到了治癒。

但兩個月後,我發現我有了新的病症。

Q不在家時,如果我出門,往往要耗費兩個小時。我仔細檢查窗戶、煤氣閘,還要搜尋未燃盡的菸頭,甚至出門五十步便又跑回來重新檢查——做了無數次這種行為,我總結出,我對她已過分依戀。

我只是個武術天才,除此之外,別的很難幹好。今年我已二十九歲,曾經有過兩三個工作,都是月工資八百。我肯定再能找到個八百的工作,在木板樓裡和她幸福地生活下去,日後成為一對善良貧賤的老頭老太。

但我還有幻境,是一群在青色庭院中運動不停的模糊人形——

那是國術館的演武場面,我早已知道,因為那些模糊的人形是屬於我的,亭臺樓閣是屬於我的,因為我便是國術館館長。

長久以來我極度堅強,身為國術館館長,我以蔑視一切的方法對付一切。我掌握了拳術奧秘,而我的一生即將沉悶地過去。

一天我對她說:“Q,對不起,我想離開三到五年。”她說那時她可能老了,不如現在給她拍張裸照,帶在身邊作個紀念。

我:“照了,也沒地方洗呀。”

她:“可以買個一次成像的日本相機,不需要衝洗。”我:“那種相機,太貴了。”離開Q家時,塵土飛揚,一個塑膠袋掠到我臉上。我將它抹下,緊攥在手中。

兩小時後,我坐在一個人面前,他有著寬闊眉骨,眯著兩眼。

我:“事隔多年,你仍然覺得慈禧是個混蛋?”他:“對。”我:“可以找一個大點的地方。”他:“打你不用多大地方。”我倆同時起身,這是間凌亂狹窄的小屋,擺滿各種喝過的飲料瓶子。

我離開時,他倒在地上。他是K。

五小時後,我被拘捕歸案,罪名是故意傷人。我從十七歲修習拳術,這是我十二年來的第一次正式比武。他是我多年來的一塊心病,原以為擊敗他後,我可以遠行。

【三】

監獄中不崇尚暴力,這裡崇尚文化。有文藝特長的人可以發揮才幹,組建“歌舞團”,供外界參觀時表演。一個看守勸我表演武術,被我拒絕。

我只是每天遙望東南,妄想著上海的武館。

四個月後,我結束勞教,賺了三千多塊錢。監獄組織我們製作玉器,遠銷到菲律賓和印尼。算了一下,平均每月九百六十多塊,比我以前的工作賺得還多。

我強烈要求留下,博得所有看守的同情,但我還是被請了出去。

一位老看守對我說:“聽說了,外面現在很不好混,你要實在混不下去,就——回來。”我緊緊地握住他的雙手,我倆都禁不住熱淚盈眶。

買張火車票,我去了上海。我在勞工市場找到份工作,在所大學擔任保安。我很不自信地問:“我這樣的人能當保安?”辦事員面無表情地說:“只有罪犯能對付罪犯。”我表示贊同。

大學門口總蹲著一些痞子,在上學放學時騷擾女生。將他們趕走,是我的主要工作。痞子們愛談論一個醫務室護士。她比校長小二十歲,和我同齡。

學校經常組織體檢,作為重要的員工福利。一次體檢後,她將我叫住:“你的左眼下有一顆痣,長在這個位置會給你帶來不幸,讓我點掉它吧。”她把我燙傷後,被我打翻在地。

我倆在地上打滾時,被一位來打針的同學發現,那位同學在走廊中放聲大叫。有一個時期,同學們表達情緒,總是喊:“啊!師母!”校長審查了我的歷史,全校都知道我是個罪犯。作為教育家,校長讓我搬進他家,我和師母溫文爾雅地相處,令校長覺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