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夠生活綺麗的一面,所以我會花些時間與她在一起,哪怕犧牲我本來花在小說上的時間,也在所不辭。她知道,我是不可能與她在一起太長久的,只是我們都不知道,我們就算是短暫地相處與擁有美麗的回憶,這會是一個多長的期限,她認定不會延續到下個學期,還說大三開始我就不會想和她在一起,就會離開她,或者形同陌路,或者泯笑而過。其實我不知道,也無法認定這會持續多長。或者如果有朝一日,會分手,也會是她提出來,因為她是一個自我保護意識如此強烈的女孩,像曾經的自己。可曾經的自己卻什麼都沒有擁有。所以現在的我選擇不拘泥感情的激盪,哪怕肆意。明知道會受傷,無論如何都要堅持愛下去,明知道沒結果,可或許我並不看重結果,她也應該是。
如果說之於我獨自一人,我現在離開珍,我也是做得到,哪怕孤單一些,無聊一點,空虛度日,我也可以承受。只是我覺得我應該可以和珍擁有不一樣的絢麗時光,所以我會繼續與她在一起,探索一些可能遇見的美,在我與她之間。
還有一點,我也想讓自己真真實實地生活一段時間,而不是整日無休止地沉溺於小說與虛幻裡。我想喜歡上一個人,是一生的,幾乎永遠也不會不喜歡她。我知道自己的感情是如此堅固,可許多時候都沒人看得透,也沒人理解。我只有埋藏心底,或者封裝成一個錦囊。只是有時候離開是迫不得已,雖然聽上去如此牽強,甚至理屈詞窮,無法清晰地呈示於當事人之前,可感情也是要不斷尋找然後慢慢收藏的。。
小說寫不下去,沒關係,生活不能弄丟,所以我現在的狀況還不算太差。最起碼我還擁有生活本身,因為有珍陪伴著我。雖然她會不承認某些事情,可她對我已經夠寬容,夠體諒,夠順從了。對於以前那個連手都不能碰珍的我,可能現在是一種知足,一種天倫,可現在的我,興許會得意忘形,可是還顯得如此低階,一切的幻想,都不敢變得美麗,一切的現實,都無法成為幻想。我可以很大膽,可我不能無休止地令珍生氣,這是她的底線。所以一些她不喜歡的話,我會說,但不會總說,一些她不喜歡的事情,我可以強求,但不會太過於強硬。
一切都不要過分,我就可以享受與她在一起的樂趣,也許顯得很庸俗,看上去僅僅是聊以慰藉,可也許許多年以後,就可以像天邊的彩虹那般,懸掛心空。令人留連垂涎,豔羨不已。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第二十一章 珍是一個什麼樣的女孩
與珍的相識,大概在四月份的第三旬前期,那是週末,我在教室錄那首《love is my dream》這首歌,她突然跑進來,要與我呆一個教室,以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她勾引我的,要不然我也不會認識她,更不會喜歡上她,。關於我倆的初次相遇,我有在前面的日記裡寫過蠻多文字,所以在此簡之。只是我想簡述一個事實,我認識珍已經有四十五天了,一個半月了,而今晚一她竟然說還沒一個月。雖然後來更正為一個月多幾天。可她還是錯了。
珍是一個什麼樣的女孩?她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好像喜歡她的男生比較不少,雖然她長得那窮酸樣。大大的臉,大大的眼,大大的嘴,還有小小的鼻子與小小的耳朵,和小小的個子,與小小的胸(這四個字,她看到一定會氣炸掉。)。
對於上述的簡而約之的描述,我要修飾或者矯正一點:其實她的嘴不算大,只是相對於我的嘴來說有點大,還有她的身形來說,嘴也蠻大。她才一米五出頭的個子。
雖然喜歡她的男生不少(聽她自己講的,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吹的),可她一個都沒有接受,還直罵我走運,連她的初吻都被我搶走了。聽到這,我就暈乎厥之,第一,我不知道她說的是真是假。第二,我不在乎是不是初吻,我只想吻她就行了。第三,也沒覺得這是多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