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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爾斯?韋斯曼為我定了這房間。他說,這房子可以睡在裡面,大概也可以死在裡面,只有上帝才知道這裡不是睡人的地方。這房子太可怕了,可能是屋裡有幾道固定不變的古怪光線的緣故:天花板上一道,左牆上一道,右牆上兩道,床邊桌子上還有一盞燈。床在窗前,窗戶流不進新鮮空氣,只進塵土。這是配傢俱的房間,可是他們把另外兩間屋的傢俱也塞到了這裡。兩把安樂椅,一張寫字檯,我睡的床和旁邊的桌子,一把直背椅,一個書架,一個紙板衣櫃,以及我的亂七八糟的書和衣箱;牆角里還掛著我的髒衣服。這種房子誰見了都搖頭。屋裡有個壁爐,有個厚々的大理石爐龕,爐龕上有面灰暗的大鏡子。很難在鏡子裡看清什麼東西——這樣反倒更好——壁爐裡的火恐怕從來沒有點著過。

我去的那天晚上,朱爾斯對我說:“哦,不會讓你老待在這裡的。”天黑之後,大家都睡了覺,朱爾斯才偷々將我帶進來,簡直像走私一般。

“老天爺,但願如此。”

朱爾斯說:“我快搬進大寓所了,你我就可以住在一起了。”他把幾隻燈全都開啟。“你看,這樣將就一段還可以吧?”他抱歉地說,好像這房間是他設計的似的。

“噢,當然。你是不是覺得我會遇到什麼麻煩?”

“不會的。房租已經付過。她不會把你攆出去的。”

我對此一言未發。

朱爾斯說:“你也看得出來,住在這裡得隱蔽著點兒。”

“好吧。”我答。

等人走完我再出去,等人睡後我再回來,就這樣,我在這裡住了三天。但我知道長不了。有兩個房客在樓梯上看到了我,有個婦女急匆匆跑出廁所,嚇我一跳。每天早晨我都等著女房東前來打門。前途未卜:可能沒事,也可能有事。我難忍難捱地等著。

我身上的汗越來越涼。樓下,一架收音機正在收聽早餐交響樂節目,是貝多芬的樂曲。我坐起來,點了只煙,對自己說:“皮特呀皮特,怎麼讓人家嚇成這樣?你也是個男子漢嘛。”我一邊欣賞路德維格的音樂,一邊瞅著煙團升向骯髒的天花板。在路德維格的鼓號聲中,我特別留神地聽著,樓梯上是不是有腳步響。

我一生去過不少地方。聖路易斯、弗里斯科、西雅圖、底特律、新奧爾良全都逛過,什麼行當都幹過。十六歲我就從媽媽身邊跑出來。她再也管不住我。她總說我將一事無成,只能當流浪漢。我們全家住在新澤西州一個鎮子黑人區的舊棚屋裡,全美國的黑人都住這種房子。我不喜歡媽媽住在那裡。我討厭左鄰右舍的每一個人。他們一面信教,一面酗酒。對白人都很客氣。房東老闆一來都把房錢交上去,還聽他胡說八道。

我頭一遭被人叫做黑鬼是七歲那年。那是個留著長々捲髮的白人小女孩。我總是走前門的大街,獨自到鎮子裡遊逛。那個小女孩正一個人玩球,我路過時,球從她手裡滾進街溝。

我替她揀回了球。

“咱們做擲球遊戲吧。”我說。

但她抱住球,對我做了個鬼臉。向我說:“我媽不讓我和黑鬼玩。”

我雖然不知道“黑鬼”這兩個字的含義,臉上卻也熱乎乎的,就對著她吐了吐舌頭。

“我才不在乎呢,抱住你的臭球吧。”我說完沿街而去。

她在我身後高喊:“黑鬼!黑鬼!黑鬼!”

我也向她喊了一句:“你媽才是黑鬼呢!”

我問媽々什麼是“黑鬼”?

“誰這樣叫你?”

“我聽別人說的。”

“誰?”

“就是別人嘛。”

“去洗々臉吧,”她說,“你髒透了。晚飯就在桌子上。”

我到盥洗間撩了一把水,就用毛巾擦了擦臉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