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訂了個包間,來了一桌。
正敬酒呢,江一葦手機螢幕亮了。
一個「凌」字,出賣了凌萬頃。
露娜眼尖,喊江一葦:「一葦姐,姐夫找!」
「胡說什麼呀!」江一葦拿起手機一看,臉就紅了。露娜真沒胡說,還真是「姐夫」。
「我出去接個電話。」江一葦提著手機就躲到包間的衛生間去了。
卓之越顯然在狀況外,她對江一葦向來沒有好感,兩人拍片時還鬧過矛盾。但都是成年人,再有矛盾,場面上也不會太難看,酒還是能在一塊兒喝。
「江老師結婚了?」卓之越好奇地問。
露娜眉飛色舞起來:「呀,你訊息不靈呀,我們一葦姐談了個男朋友,大名鼎鼎的哦。」
卓之越知道露娜一開口就不會客氣,一時也忘記追問江一葦的男朋友到底有多大名,就記得露娜損她訊息不靈。
當即就要報復回去。
卓之越扁扁嘴:「我又不是娛樂圈包打聽,當然不會樣樣都知道,不過……有人把羅曼羅蘭的名言說成魯迅,這個我知道。」
說著,還自顧著嘿嘿笑了起來。
製片人緊張起來,江一葦離席,費皓南不在,這桌上就是卓之越一枝獨秀啊,露娜要是跟卓之越頂起來,傷了本來就不存在的感情,明天可怎麼錄製相親相愛的《劇組向前沖》。
製片人當即決定動用自己為數不多的幽默細胞搞圓場:「魯迅說:雖然不是我說的,但我覺得很有道理。」
大家鬨堂大笑。
就連露娜也開心得不行:「實不相瞞,當時我在魯迅和馬爸爸之間猶豫了一下,後來覺得,魯迅更加英雄一點,應該是魯迅。」
大家更是樂得要在椅子上笑翻身,魯迅和馬爸爸,這兩還真是金句產出大師,不管是不是他們說的,往他們頭上一扣,就能引來很多人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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