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鳳冠,原本已經快要出門的張洪義聽了她這話,卻是恨恨的轉過身來,大踏步朝她跑來,一把將她摟進懷裡,有些氣惱:
“你這婆娘,就是愛氣我!嘴裡就不會像別人家的娘們兒,說些好聽的。我不准你改嫁,哪怕我死了,你也得給我守著!”
開始他還想裝大度,可一想到她說的,心頭卻似貓爪亂抓:
“我死了你給我守著,我在黃泉路那頭等你,大不了,十八年後,老子又是一條好漢,再來娶你,續了這前緣也就是了。”他說來說去,還是要走,百合最終沒能將他留得下。
這樣倒也是好的,否則真的兩人若成了親,她拿什麼跟人圓房?張洪義應該感覺到了,所以他挑在這個時候離開,留下了一萬兵馬。
葉家人被他盡數殺了個乾淨,京中的珠寶他搶掠了大半,讓人護住她守在京中。
他這一趟領兵趕往營州,兩個月後,營州叛亂被平,他挾天子令知州,新帝駕崩於營州大亂中,鄧知州勝出。
鄧知州稱帝,兩個作亂的知州反亂稱帝,其餘三大知州在鄧練先強橫的實力面前臣服。
鄧氏的軍隊護送著鄧練先進京時,王三進了昔日的葉府,他送來一把沾血的梳子,一件破了青襖。
“大哥說,讓嫂嫂自己看著辦。”
張洪義原本就受了傷,帶傷趕往營州,那傷勢本來就惡化了,他得鄧知州知遇之恩,早就做好了拿命來還他情義的準備了。他奮勇殺敵,領三萬人馬救鄧知州於危難之中,可惜最後仍落了個馬革裹屍的結局。
那纏了大團頭髮的木梳看上去有些年頭了,應該是被人常摸,邊沿上有些地方都磨得發光發亮了,當日未完成的結髮之義,其實在他心頭,早就是已經完成的了。
王三紅了眼眶,這一場亂事,幾個謀富貴的兄弟死了只剩他與葉二罷了,時世造英雄,可是那英雄也不是那樣好成的。
百合捧著木梳,彷彿能想起昔日張洪義拿梳子顫巍巍替自己梳頭時的情景,那時的他神情還有些青澀。她想起自己替他梳頭,有一回見他掉了一塊頭髮,還問他是不是禿了,他當時惱羞成怒,如今看到這個,還有什麼不明白的?
任務做得太多,其實生老病死的,她早看淡了,可是看到眼前這東西,又聽到王三帶來的張洪義的遺言,讓她看著辦,百合揚了揚嘴角,眼裡卻開始發澀。
張洪義這個營州城的無名小卒,時至今日可以說是個當之無愧的英雄。他重情重義,對鄧練先做到了有恩義報,對兄弟們做到了同生共死,對妻子有情有護。
周百合,你可知道,你錯過的,到底是什麼?
英雄並非只出生於世家名門,那穿得漂亮長得好看的,不代表就是那蓋世的英雄,張洪義不比葉世子差,他甚至比葉世子更配得上那英雄的名號!周百合,你後悔了麼?
只是周百合後不後悔,百合心中不清楚,她只隱約覺得自己有些說不出的感受。當日張洪義為了妻子,一腳踏入那漩渦中,若不是她的改變,恐怕他依舊是營州城裡一個胸無大志的殺豬匠,大不了為了生活謀得錢財,再當個劊子手,他過得平凡滿足,不至於落了個如今馬革裹屍的下場了。
古人說得沒錯,果真是溫柔鄉,英雄冢!
鄧練先稱帝,追封義子張洪義為義齊王國,其遺孀封齊王后,將以江州南至淮安北一帶,劃為齊王封地,百合過繼葉二之子為子,繼承張家香火,她當日說著要改嫁嚇唬張洪義,最終倒是替他守了。(未完待續……)
PS:雙更合一,六千字,昨天的第三更,以及7號的第一更!
所以7號如無意外,應該就一更了,因為我不想吊大家胃口,一齊發上來了。
我好像發燒了,如果白天情況好一點,大家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