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有很多報案人賊喊捉賊,他就是兇手。但如果這樣的話,好像不該留下伐木斧這個顯著的特徵。如果兇手真的這麼蠢的話,似乎又不會選擇這麼複雜精巧,具有儀式感的方法殺人。這幾點是兩兩互相矛盾的。而且你看這裡,」
焦暘翻看著報案人的口供道:「羅根說,神父死了,死在供桌上,到處都是血,有盤肉,他身上有個洞……我看到七八具屍體躺在地下,都被切碎了,神父死在後面,跟牆一樣白……
他對現場的描述亂七八糟,顛三倒四,邏輯關係比較混亂,似乎就是按照他無意中進入現場,所看到當時的情景,那些恐怖的畫面,對他造成心理衝擊力的強弱來排序的。
我們都知道,除非是受過專業訓練的特工,普通人如果要說謊,會事先把它編圓,顯得邏輯通順而流暢。所以,羅根的口供看起來,其實比較真實。」
這時,辦公室外響起了舒緩的敲門聲。
布蘭科隨口道:「請進。」
門一開,響起高跟鞋劃過地面的響聲,走進來一位女警,是個年輕漂亮、身材火辣的金髮女郎。
金髮女郎將一沓檔案遞給布蘭科,「警長,我們查到了三位死者的一些資料。三人都曾經在18年、19年的風暴中被人揭發,多年前曾經性侵過幼童。但也都受到教會的保護,沒有被提起訴訟,只是從其它教區,降級轉到了這家小教堂而已。」
「謝謝你,朱迪!」
布蘭科給幾人分別傳閱了朱迪送來的資料。
陸沅離看完後道:「我想現在比較清楚了,應該可以整個梳理案情了。兇手是當年三名神職人員性侵受害者的家屬或者本人。因為教區對三人的庇護而憤恨不平,想要親自動手復仇。
一,兇手應為2530歲的年輕男性。我以前經常說,變態需要時間養成,通常需要在35歲左右,才達到能稱為變態的程度。而這名兇手目的明確,應該還相對年輕。案發現場出現的紅衣女郎,自稱的年齡是24歲。兇手實際應該比這個年齡還要大一點。
二,兇手的智力與體力都不錯,基本可以認為處於一個人的巔峰狀態。他殺人時所表現出來的力氣很大。現場也沒有提取到兇手的毛髮指紋、皮屑體液等證據。兇手不一定接受過高等教育,但是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對刑偵有所瞭解,也許是個偵探小說愛好者。
三,領導力較強,也許是一個家庭中的長子,有多個弟妹。很可能他被傷害的親人人數,正好是三人。
四,以烹飪為工作,或者是中餐的愛好者。與此同時,也許伐木斧,對他具有特殊的意義。比如親人中,有人從事這個工作。
五,最後這一點僅供參考。凱茜對他來說,也許是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名字,比如他受到傷害的親人,某一個妹妹,是叫這個名字。
當然,這些推測,是以兇手,就是這位紅衣女郎做出的。如果她是被挾持或其他情況,側寫要重新做。但是我感覺,除了最後一點,影響不太大。」
「這不都是從現場推斷出來的嗎?」
布蘭科有些不屑道:「如果只是這個程度的話,我覺得我也可以做側寫!」
「自信當然是優點。」
焦暘笑道:「不過布蘭科警長,如果你覺得現場有人是內應的話,應該是哪一個目擊證人呢?」
第4章 夜歸人(4)
布蘭科一怔,「這個……」
焦暘扭頭看著陸沅離,用眼神示意道,請開始你的表演。
陸沅離伸手按了按鼻樑,「各種可能都有,但是我想,大機率應該是那位修女。實話說,這是一個送分題。本教堂中的所有人員都被殺,只有她一個人倖存。而且,使用大劑量的安眠類物質,又不容易被人察覺,那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