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
2
0
0
海
裡
”
這
一
概
念
,
簡
單
把
距
離
遠
近
作
為
其
侵
犯
我
國
領
土
的
依
據
。
實
際
上
,
根
據
海
洋
法
公
約
,
沿
海
國
在
專
屬
經
濟
區
內
享
有
勘
探
或
開
發
自
然
資
源
的
權
利
,
但
專
屬
經
濟
區
內
它
國
領
土
的
法
律
地
位
不
容
質
疑
。
而
中
國
黃
巖
島
本
身
也
享
有
1
2
海
裡
領
海
和
1
2
海
裡
毗
鄰
區
,
菲
國
的
專
屬
區
不
應
損
害
黃
巖
島
的
領
海
和
毗
鄰
區
,
更
不
應
該
以
專
屬
區
的
借
口
侵
吞
黃
巖
島
。
黃
巖
島
與
菲
律
賓
群
島
的
地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