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從裡面拿出半瓶紅酒和高腳杯,為自己的倒了小半杯,重新坐回了書桌前。
“被拋棄?”正拿著紅酒放在嘴邊的洪亦琛立馬將手中的杯子移了移,“這與事實不符。”
“我還沒見過說自己被拋棄的人,都是相反的說法。”陸皓兒輕抿了一口紅酒,冰涼的液體讓她撇了撇嘴道。
“你現在在幹什麼?是不是感覺孤獨,睡不著啊!”洪亦琛眸光發亮,饒有興致地問道。
“你說的話怎麼這麼無聊啊!”陸皓兒眯著眼睛說道,提高聲音道,“我在工作。”
“這個時間能幹什麼?”洪亦琛隨口問道。
“無可奉告!”陸皓兒很乾脆地說道。
洪亦琛漫不經心地搖晃著杯中的紅酒問道,“在中學的時候收到過情書嗎?
“沒有!”陸皓兒想也不想地說道,有不過都扔到了垃圾箱裡。
“那寫過情書沒有?”洪亦琛饒有興致地問道。
“沒有!”
“那真是遺憾?”洪亦琛拉長聲音一臉地可惜道。
“遺憾?”陸皓兒挑眉道。
“不要那麼嗤之以鼻,說那是無聊的玩意兒。或許曾經是不屑,然而到現在是找不到寫情書的物件了!”洪亦琛醇厚如大提琴的聲音在耳邊響起,“難道不該遺憾嘛!是不是感到害怕了,那些美好的終將逝去。”
接著嘆聲道,“我曾經喜歡過一個女孩。一個很獨特的女孩。她喜歡那些陳舊的東西。比如故紙堆,比如厚重笨拙的大書櫃,寬大的毛衣和精美的瓷器。她只看死去的人寫的書。她愛看有著昏黃色調的老電影。就像那些笨拙的木製傢俱,老式的黑膠唱片,而這些東西,和情書這樣東西已經過時了。我必須要承認這一點。大概在這個年代,已經很少有人會選擇用這種方式示愛。現在的人啊!在call機下快速的炮製一條簡訊,比這來得更快;在樓下唱一夜的情歌,比這更酷。或者更乾脆,走到面前,說一句喜歡你。這些都是更好的選擇。在這個張揚的年頭,情書太陳舊了。”
“想你這樣的人也寫過情書。”陸皓兒很難相通道,“擰開墨水瓶,灌滿筆管,擦淨筆尖,認真地在信紙上書寫。”
洪亦琛非常感性地說道,“對呀!是那種柔軟的紙,而不是冰冷的電子商品,紙永遠比電子螢幕溫暖。”
陸皓兒點頭道,“說的對,這點兒我非常同意。”
“哦!”洪亦琛挑眉道。
“怎麼沒想到我會同意你的觀點。”陸皓兒輕笑道,“我像那種頑固不化的人。”接著又道,“情書就是這樣的陳舊,有一種雋永的魅力。永遠跑得比時光慢,也就不用擔心被歲月拋棄。反正都已經落在後面了,不妨慢悠悠地走。有些人總是很不合適宜,在這樣一個資訊爆炸的新時代,永遠學不會搶奪話語權,八面玲瓏和輾轉騰挪。情書就屬於這樣的人,屬於那些內心豐富卻不懂得表達的人,屬於那些笨拙和很容易就手足無措的人。屬於那些討厭快餐,會慢慢咂巴味道的人。”
洪亦琛眼前一亮,坐直了身體,唇角滑過一抹完美的弧度。低沉如大提琴地聲音再次響起來道,“我永遠會懷念二十歲的時光。跑遍城中所有的禮品店,只是為一張合適的信紙。用文字訴說糾結,然後自己用白紙裁出小小的信封,用筆畫上心情。誰年少的時候沒有過暗戀,那一場看似華麗的盛宴,其實只是一個人的獨角戲。忐忑,小心,倔強著意圖表達卻總還是止步於羞澀。
‘喜歡你便欺負你’:拿錯卷子卻故意拖延時間對答案;借各種邊緣的書籍,只為寫下她的名字;在路上突然出現,將一個紙袋套在女孩的頭上,然後酷酷地飛車而去,只留女孩在身後驚慌失措地尖叫……雖然她直到最後也沒有成為我的女朋友,但這些情書卻被永久地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