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聽她宣傳的人大肆灌輸這種觀點,新聞界對此作了相當可觀的報道。
斯特夫利反對該藥的根據是一樁民事訴訟案,幾個月前該案曾在澳大利亞法庭上爭論過。
在澳大利亞靠近艾麗斯溫泉的偏僻地區,有個二十三歲婦女生下一女嬰。這婦女是最早用蒙泰尼的孕婦之一。後經檢查表明,這女嬰患的是先天性智力缺損,醫生說她的腦子是個“空白”。此外,這孩子甚至滿一歲之後,還只會作最微小的動作,其他就不行了。負責檢查的醫生一致認為,她將永遠是個植物人;如沒有扶持就既不能行走,也不能坐著。
一位律師聽說這情況後,說動了那位母親對給她蒙泰尼的那家澳大利亞公司提出起訴,遭法院駁回後,又向高一級法院上訴,經裁定,原告敗訴,維持原判。
兩個法庭在審理該案的過程中,證據似乎充分說明該女嬰致殘的責任不在蒙泰尼。孩子的母親名聲不佳,她承認她不清楚誰是孩子的生父,而且整個懷孕期間一直在用別的藥,如安眠酮,安定等等。她還酗酒,抽起煙來一支連一支的,甚至還吸大麻。一位醫學專家在法庭作證,把她的身體形容為“裝滿互不相容的各種化學物的可怕大鍋,那裡面什麼樣的東西都可能製造出來”。他與其他幾位作證醫生都證明女嬰的致殘與蒙泰尼無關。
只有一位偏僻地區的“飛行醫生”(“飛行醫生”指在澳大利亞偏僻地區服務的醫生,他們接到病家電話後即乘飛機前去診治。譯者注)站在母親這一邊出庭作證,把責任歸咎於蒙泰尼。這醫生曾在她妊娠期間給她作過治療,孩子是他接生的,蒙泰尼也是他給她服用的。但是在盤問下他又承認沒證據來支援他的看法,有的只是“此種非常強烈的感覺”。鑑於別的專家的證詞,法庭沒把他的觀點當一回事。
隨後,澳大利亞政府搞了個調查會,醫藥、科學方面的專家再次到會作證,得出的結論同法庭上的一樣,證實蒙泰尼是安全的。
斯特夫利博士這個盡人皆知好出風頭的美國人,拿不出其他反對蒙泰尼的證據。
因此,在費爾丁·羅思一方看來,莫德·斯特夫利以及公民爭取安全藥物協會搞的活動雖然討厭,卻算不上大問題。
此刻,在這次舊金山開的地區性銷售會議上,西莉亞等待熱烈掌聲平息後繼續往下講。
“你們可能會碰到這種情況,”她提醒大家說。“有人對我們的新藥蒙泰尼表示不安,他們還記得早先孕婦用過的一種叫酞胺哌啶酮的藥,它對孕婦體內的胎兒產生可怕的作用,使孕婦產下畸形兒。我現在舊事重提,向大家公開這事,以便我們都在思想上有個準備。”
大廳裡一片寂靜,臉朝西莉亞的男男女女凝神諦聽。
“蒙泰尼跟酞胺哌啶酮不一樣,不同之處很多很多。
首先,酞胺哌定酮是大約二十年前生產的藥,那時藥物的研製工作不如現在細緻,安全要求也不像現在這樣明確、嚴格。還有一點——與人們所相信的正相反——酞胺哌啶酮根本不是特意為孕婦生產,供她們專用的,它只是一般的鎮靜劑,一種安眠藥。
回到研製問題上來看,酞胺哌啶酮還沒有做過廣泛的動物試驗就拿給人用了。舉個例來說,在禁用之後,此藥的動物試驗表明,有些孕兔和人一樣,產下的兔崽也是畸形的。這就說明如果當初作過充分的動物試驗,那場人間悲劇本不會發生。”
西莉亞停下來看了下筆記,那是她為這次會議,也為今後的不時之需而認真準備的。
下面的人仍全神貫注在聽她說道,“蒙泰尼則與此不同。它在五個國家經過儘可能充分廣泛的試驗——包括對各種動物以及自願接受試驗的人——這五個國家對藥物管理都有嚴格的法規。而且,其中三四個國家中,有好幾千婦女用這種藥達一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