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消失,各種擁有專項能力的人全部失業,在獲知新的冒險者公會成立了,紛紛加入。
不過剛開始看到冒險者公會條約後很多人都有怨言,但在魔帝強硬的態度下,這些怨言都消失了。
新冒險者公會的條約裡的第一條規定是不能隨意奪取生命,因為除了律法部門外其他人沒有權力可以隨意奪取他人性命。當然被政府通緝的死刑犯不在此例。
雖然條約的規定讓冒險者束手束腳的,但是由於每發現一件寶物或遺蹟,都可獲得巨額的經驗值。這經驗值是用來晉升等級的,等級的高低代表著可向國家銀行融資的金額高低,等級高的除了享有金錢方面的好處外,更可獲得和同級官員的待遇。最高階的等同帝國丞相,不但可直接面見魔帝,甚至還可以和魔帝一起進餐。這些都讓無數的能人加入了冒險者公會。
由於公職人員可兼任冒險者,所以帝國軍很多人都是冒險者,不過這些人除了利用空餘時間尋找寶物,追擊通緝犯,就是隻接受政府的委託的事。但是他們比較熱衷於尋找寶物和遺蹟,因為這不但可以換來巨額的金錢同時也能因功勞而升官。尋找到的財寶可以交由公會認證,可以賣給國家也可以拍賣,不過一般公職人員都是賣給國家的,因為和拍賣的金額差不多,而且在功績評定上會給上司留下好印象。
冒險者可以在帝國各地的政府部門接受各種各樣的委託,由於魔帝認為生活多姿多彩比較快樂,所以居然允許偷盜的委託出現,但是不論是委託還是接受委託都要支付一定的押金。冒險者成功後可以獲得委託的一半金額,這個金額是很公平的。如委託者要人偷盜一件價值100元的東西,他就要支付200元的押金,成功後,100元付給偷盜者,100元付給被偷去物品的人。這是公會提供的補償,當然沒有委託成功而丟失的東西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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