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申像是沒想到會被顧方圓這麼問似的。
他有些發呆似的看著顧方圓,眼角因為燈光太過耀眼而變得亮晶晶的,過了一會兒,他搖了搖頭,說:“不是的,你知道的,我最珍惜和你之間的關係,我捨不得讓你難過的。”
顧方圓明知道不應該,但還是輕而易舉地選擇再次相信了他。
他嘆了口氣,問:“你餓不餓啊?”
“不餓,剛剛拿了你家的零食吃。”
“拿的哪裡的零食?”
“一樓客廳裡的。”
“那些零食比較常見,走,咱們上樓去,二樓的零食是國外的,你肯定喜歡。”
顧方圓喜歡一個人的方式很簡單,就是把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分享給對方。
“不去。”譚申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為什麼拒絕?”顧方圓雖然這麼問,但他其實一點也不意外譚申會這麼說。
“貴,買不起同樣價格的東西還你。”譚申果然給出了和之前無數次一樣的回答。
“只是一點零食而已。”顧方圓不抱有任何希望地勸說。
“我已經擁有了你的陪伴,不應該再試圖侵佔你的財產,”譚申說這句話的時候,態度格外認真,“顧方圓,你要記住,無論你多麼喜歡一個人,也不能讓對方佔你的便宜、亂花你的錢。”
“但對我來說,這不是佔我便宜、亂花我錢的行為,我就是想讓你嘗一嘗我嘗過的零食,享受一下我一直享受的生活。”
顧方圓幾乎是有些氣急敗壞了,他那時候不明白,譚申為什麼總要和他分得那麼清楚,總要他們之間的共享事物上劃一道線。
譚申意識到他真的生氣了,就撐起上半身坐了起來,說:“我想要的不是那些。”
“那你想要的是什麼?”
“我想要你永遠做我最親密的朋友,永遠都不要離開我。”
十五歲的譚申一字一句地說,他那時大機率不會想到僅僅在三年之後,他就會對顧方圓說出:“我真的很厭煩你在我身邊,不要再出現在我面前了。”
十五歲的顧方圓也不會想到,有朝一日,他會和譚申鬧到那種地步。
所以他會輕而易舉地回答:“我們永遠都是最親密的朋友,我也永遠都不會離開你。”
顧方圓睜開了雙眼,耳畔似乎依舊能響起當年的誓言。
年少時的情誼,總是真摯而短暫,像燃盡的灰燼,不管曾經燃燒得多麼熱烈,最終都會化為一片狼藉。
很久以後,顧方圓沒有再讓任何人佔他的便宜、亂花他的錢。
但顧方圓似乎成了那個佔別人便宜、亂花別人錢的人。
他“嫁”入了豪門,成了任聞正的伴侶,擁有了花不完的金錢,雖然不至於變得奢靡無度,卻也習慣了錦衣玉食的生活。
偶爾,他也會想到年少時固執地和他劃清界限的譚申,他會覺得那時候的譚申很可愛。
但他也清楚,那只是限定的、十五歲的譚申,還是他加了無數濾鏡的。
後來的譚申變成了什麼樣呢?
顧方圓想了無數的形容詞,最後想要脫口而出的,卻是一句“他已經不在乎他了”。
那個曾經許願他們永遠都不分開的少年,已經可以面不改色、甚至面帶微笑地傷害他了——甚至因為他們太過熟悉,他甚至知道該用什麼樣的舉動、什麼樣的語言,能夠讓他遍體鱗傷、萬劫不復。
而這一切的起源,不過是因為他顧方圓曾經愛過他。
他的愛讓他覺得噁心,他想要報復他。
顧方圓試圖把有關於譚申的記憶從大腦裡抹出去,但越想遺忘,記起來得就越多。
他開始覺得有些愧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