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以及各朝的“府兵”,都系用“間架性的設計”(schematic design)作基礎,也就是先造成理想上的數學公式,廣泛地推行於各地區,行不通時,互相折中遷就,只顧大體上在某種程度上的可行,無意以條文做主,凡事認真均田制及租庸調製,只代表一種理想,實際施行時,又待當時當地的“活用”。所以崔瑞德(Denis C�Twitchett)作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Under the T’ang Dynasty(Cambridge;1963)時,以《舊唐書·食貨志》為藍本,雖然引用了很多參考資料,仍稱其所敘不過是“理想上”的制度。有些在敦煌“活用”的地方,可參考韓國磐,《隋唐的均田制度》(上海,1964)。以公元755年為唐代財政的分水嶺,是崔著的重點。。這種辦法行至公元755年安祿山叛變時,已不能繼續。以後所謂“藩鎮之禍”,乃系各地軍閥自行抽稅募兵,與日本之“大名政權”相似。
按:其實這種有效的地區政府,不一定比有名無實的中央政府低劣。只是中國士人習於官僚政治,沒有朝廷合法及道德的名義陪襯,就感覺得不安。而五代十國間,契丹之遼進據幽燕十六州,包括今日的北京。中國之外患,迄西夏、金、元以至朱明王朝之建立,歷四百年未止。
這中間的經過無法凡事鏤刻比較,只是和明朝作風頗相針對,而對明朝頗有決定性的影響者,則為北宋,而且王安石的試行新法更是宋史中的一大分水嶺。明朝之採取收斂及退卻的態度者,也可以說是在王安石新法失敗後的一種長期的反動。所以研究明史者注意新法實施的經過,並且將宋朝雖在經濟高度發展下而仍不能替中國開啟出路的原因仔細琢磨,將來再回頭讀明史必可事半功倍。這兩者一經比較,更能增進讀者瞭解能力,也容易看出西歐後來居上,在明清之間超過中國的原因。
最簡單地說來,則是現代的金融經濟,有商業型的獨佔性,它必須在政體、思想、法治、社會生活間全部被接受才能順利地展開。中國在宋朝及明朝都沒有具備上述這些條件。
上面說過,宋朝繼續李唐王朝擴充套件的趨勢,乃是自“租庸調”到“兩稅制”,外表上好像是全面改革,而實際上是放棄已經行不通的虛文,接受現實。況且所謂“兩稅”,也還不是中央政府的制度,其賦稅的稅率和抽稅的程式早已落入各藩鎮的掌握中,也就是各地軍官自動抽稅,自動供應他們的部隊,因之他們的地盤成為世襲。然則政治上的分割,無礙於經濟上的發展,這些地方和日本初期近代史相似。唐宋之間的五代,只經過五十四年,並沒有長期間的大擾亂。以後趙宋王朝統一全國,也是將各藩鎮間的兵權稅權接收過來,用不著對社會體制作全面改革王賡武(Gung…wu;Wang),Structure of Power in North China During the Five Dynasties(Kuala Lumpur;1963)。周藤吉之,《五代節度使の支配體制》,《史學雜誌》61(1952),4∶;6∶五代在中國財政史上的貢獻,也可以從各地方誌中看出。。
宋朝創業之主趙匡胤自己就是五代時的軍官,由部下將領擁戴登基。他的宋朝很像有替中國另開門面的趨勢。國都汴京就是一座商業城市。這新帝國提倡商業,在造船、鑄幣、開礦、榷稅、專賣酒醋各部門下工夫,不以重新分配耕地作創立新朝代的基礎,自始即不行徵兵制,而襲用五代以來的募兵。
簡而言之,這是一個注重實際不務虛名的國家。從製造兵器到籌設倉庫帶兵作戰,好幾個皇帝都親臨其事,而不是和很多中國傳統帝王之家一樣以儀禮代替行政,嘴裡歌頌仁義,而實際爭奪皇位屠殺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