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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的已經進入談婚論嫁的年紀。

賤男春說:“駱主任,這事一直沒告訴你,其實我女朋友你認識,她一會兒就到,見到之後,你保證會大吃一驚。”

“我認識?”

“你肯定認識,哎,來了,你看看認識嗎?”

快餐店門口出現了一個曼妙女子的身影,面板微黑,眼睛黑又亮,特別好看。

“王妃!”竟然是王妃。

駱千帆的確認識,是老家東莊的王妃,駱千帆小學和初中的同學,她爸爸王侯,外號王猴子。

“你們倆在一起了!”

王妃看到駱千帆,臉一紅,笑道:“駱,這麼巧?”

“巧!好!你倆在一起合適!怪不得賤男春說要養魚!”駱千帆這麼說的,也是這麼想的,王妃雖然二婚,但長得漂亮,家境不錯,賤男春無家無業“流浪漢”一個。

賤男春說:“反正我們倆已經決定了,當記者沒啥幹頭,我跟王妃去幫她爸爸養魚,他爸有技術,我當記者這幾年攢了不少關係,有銷路,肯定能做大。以後你吃魚,我全包了。”

王妃也說:“以後我們少不了來虹城的,你回老家的時候就去我們那兒坐坐。還有,我們決定這幾天就去領證,我爸也見過他了,覺得他這個人雖說大大咧咧,是個實誠人……”王妃說著,很自然地挽住了“賤男春”的胳膊。

駱千帆真心祝福他們,說:“等你們結婚的時候,我一定送一份厚禮。”

“賤男春”找來紙筆,非要駱千帆立個字據為證。

吃完飯閒聊的時候,王妃和賤男春想起一件事,是關於馬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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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皇自從被報社開除,並沒有離開虹城,當上了一個新興的大新聞網站駐虹城記者站副站長。

牌子很響,乾的還是見不得光的事,處處敲詐勒索。前幾天竟然敲詐到王妃家垂釣中心,說她們開挖魚塘,佔用耕地,而且無照經營,非要王妃的爸爸王侯掏2000塊錢,要不然就向有關部門舉報,查封魚塘。

王侯嚇壞了,打電話給王妃,王妃又找到“賤男春”,“賤男春”一聽是馬皇,半開玩笑地打電話罵了一頓,馬皇也很尷尬,解釋說第一不知道王侯跟“賤男春”的關係。第二,他們採訪也是老百姓的舉報。

“賤男春”很鄙夷,但寧得罪是個君子,不得罪一個小人,“賤男春”就在虹城擺了一桌,請馬皇撮一頓。

當天吃飯的時候,馬皇帶了倆假記者,除去他們,虹城都市報辦公室主任張路也來了。張路跟馬皇一直沒斷聯絡,有時候還帶上記者證跟著馬皇一起四處找碴、敲詐。

張路有記者證,馬皇他們沒記者證,雙方聯合狼狽為奸,張路負責亮證開路,馬皇負責敲詐,以輿論監督的名義掙黑心錢,事後二一添作五分贓!有外快賺,張路樂此不疲。

那天飯桌上馬皇喝多了,大談掙錢經驗,吹噓他在虹城如何吃得開。最後話題竟然扯到駱千帆身上,說:“我他媽還有一筆賬沒跟駱千帆算,早晚要廢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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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男春說:“駱主任,你可要留心馬皇,我覺得他就是個王八蛋,記仇,以前你整過他,讓他丟了人,他不會善罷甘休的。何況他身邊還有一個張路,你也知道的,他更不是什麼好鳥。”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聽了“賤男春“的話,駱千帆反倒眼前一亮,想起他手裡的那張酒會的請帖——我何不讓馬皇替我去參加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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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皇顯然沒想到,駱千帆會打電話給他,更沒想到他能把他約到“賤男春”的住地,還給他一個品美酒、拿紅包的機會。

駱千帆把請帖交給馬皇的時候,他翻來覆去看了半天,又抬頭看了駱千帆半天,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