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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鍾馗已經把那女羅剎押了回來。

這時的女羅剎,已是渾身篩糠。

“你身上有很濃的血腥味,說明你剛剛吃了人。”鍾馗將女羅剎交給含冤、負屈繼續審問。

“大王饒命!”女羅剎跪在地上,連連叩頭,“我招,我全招。”

“說吧,你吃了多少人?”鍾馗問。

“我離開羅剎城,到人間去尋找獵物,在一家酒吧遇到一個因失戀用酒精麻醉自己的年輕男人,便主動接近他,想尋機吃掉他。可是,當我和他接觸一段時間後,我發現我竟愛上了他。很快,我們就結婚了,並生下一個小男孩兒。有一天,我喝醉了,無意說出自己是陰間羅剎城裡的羅剎鬼,把他嚇跑了。我追上他,告訴他我愛他,不會傷害他,可是他不聽,我一氣之下,就把他吃掉了。接著,我又吃掉了自己的孩子。然後就返回陰間了。”說完,女羅剎低下了頭。

“念你能夠如實招供,有兩條路讓你選擇:一條是打入十八層地獄,另一條是把你吃掉。”鍾馗說。

“我選擇第二條路!”女羅剎邊說邊叩頭。

“好吧,我成全你。”鍾馗說完,把她交給了含冤、負屈。

解決完女羅剎,他們便一起去見掌管生死簿的判官崔府君崔珏。

陰間共有四大判官:掌刑判官、掌善簿判官、掌惡簿判官和掌生死簿判官。他們分別主管陰律司、賞善司、罰惡司、查察司。其中掌生死簿的崔珏為首席判官,權力最大。

四大判官和閻羅十殿的十殿王是相互制約的關係。

崔珏,字子玉,原是樂平(今山西昔陽)人。其父崔讓年屆半百尚無子嗣,便和妻子一同到北嶽寺祁子。當天夜裡,夫妻倆夢見一個仙童,手託一個錦盒,對他們說:“帝賜盒中之物,令君夫婦吞之。”開啟一看,盒中盛有兩塊美玉,於是二人各吞一塊。接著,崔讓妻便懷孕在身。

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六月六日,崔讓妻分娩,生下一個兒子。這孩子一出生,神采就與眾不同。因其父母在夢中曾經各吞一塊美玉,遂取名為“珏”,意為兩塊合在一起的玉。

崔珏自幼勤奮好學,聰明過人,唐貞觀年間得進士,曾任山西長子縣令,任期內為百姓日夜操勞,率領百姓開荒種地,改造河流,廣置良田,且洞察秋毫,不畏權貴,辦事公正,兩袖清風。當地人都說他可以“晝理陽間,夜斷陰府”。

這年五月,崔珏下令十五、十六兩日禁獵。有人在城外偷獵一隻兔子,進城時被門吏搜出,門吏將其帶到縣衙。

“你明知故犯,不能饒你。你是想在衙內受刑呢,還是到陰府受刑?”崔珏問偷獵者。

“願到陰府受刑。”偷獵者以為陰府幽遠,難以到達,便選擇了陰府。於是,他便被放回家。

當晚,他剛剛就枕,便被兩個白臉、紅眼睛、尖鼻子鬼卒將他帶到一個大殿,只見崔珏在殿堂內正在審理罪犯。

輪到偷獵者時,他被判杖責50大板。

那人醒後,雖然沒發現身上有傷,但只感到骨痛難忍。3個月後,才能下地勞動。

一天,崔珏正與人下棋,忽有幾個黃衣使者前來拜見,接著又有百餘兵卒前來叩拜。崔珏喚出兩個兒子,對他們說:“我就要前往陰間赴任,掌管生死簿,你們不要難過。”說完,就去世了。

崔珏到陰間後,被閻王封為“主幽明”的首席判官。

郝宇念初二的那年暑假,曾跟父親回山西老家探親,在山西陵川縣禮義鎮遊覽了建於唐朝的崔府君廟。在那裡,當地人給他講了一個“泥馬救康王”的故事:

南宋初的一天晚上,從北方向南逃命的康王趙構累得實在走不動了,忽見一廟宇,便不顧一切地走進去,倒頭就睡。深夜,他忽然夢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