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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們親手打造的物品,則被標記上“菲裡克斯大師與歐文大師”親手打造的標記,掛到展示間裡,賣上一個天價。
“我真不明白……好好的裝備,刻上頭秘銀獅子有什麼用?既沒有增強防禦,也沒有魔法加持!”矮人學徒在一旁小聲嘀咕,他剛被招募到“精靈與矮人”不久,還保持著矮人淳樸的本色。
“這你就不懂了罷?這叫藝術!”歐文笑著說道,將鐵鉗上的剩餘秘銀放回銀桶,用鐵刷子小心翼翼地清潔著鐵鉗上的最後一點剩餘,唯恐有半克秘銀被浪費掉。
秘銀的價格,是黃金的十倍左右,堅硬而富有韌性,通常用來打造武器的刃部。
一把刀的刃中,混合進一成秘銀,足以讓它削鐵如泥,但將秘銀放到鎧甲上,除了裝飾,便沒有其它任何效果。
矮人學徒都不解地望著歐文,期待著他關於“藝術”的進一步講解。
“大家都坐下,把火壓住,歇一會兒!”
歐文自作主張地宣佈休息,搬過鐵砧一屁股坐下,一邊享受著上面剩餘的溫度,一邊炫耀道:“其實,剛開始時,我也不懂什麼叫藝術。後來硬著頭皮按精靈們的設計去做,才明白了藝術的真諦!”
“那,波特先生,到底什麼是藝術呢?”有人恰到好處地發問。
“所謂藝術麼,就是賺錢的學問——哪怕你打出的是件狗屎,只要和藝術沾了邊,價格也直追黃金——貴族需要用藝術來顯示他們與眾不同;暴發戶需要用藝術來點綴他們的高雅;至於我們矮人麼,把藝術理解成賺錢的需要就成了!”
歐文用鐵鉤子,從廢品堆中拉出一件重甲,邊審視,邊講解,“你們看,這件鎧甲,因為一邊輕一邊重,重心不均勻而被放棄——其實大可不必,把重的一方磨薄一些,犧牲些防護性,然後在輕的一方,鑲嵌幾片金樹葉作點綴,最後整體再鍍一層金水,保證他可以賣到大價錢!”
“可是,波特先生,鎧甲是用來防禦的!”一個學徒低聲抗議,他沒受到過克魯斯等人的薰陶,不懂金幣的重要性。
“笨蛋!比我當年還笨!為什麼以我們矮人這麼好的手藝打造出來的武器,卻總是賣不出高價麼?就是因為你們不懂藝術!
“記住,能買得起如此貴的藝術品做鎧甲的,肯定不需要親自衝鋒陷陣,防禦性對這些人來說,根本一點意義都沒有……而需要衝鋒陷陣的,也不會買藝術品當鎧甲。”
“噢!原來藝術就是騙人!”矮人學徒迷迷糊糊地說。
“錯!是滿足不同人不同的需求!以後除了賣給黑旗軍兄弟的裝備不需要講求藝術性之外,其它產品,必須堅持藝術至上原則!”菲裡克斯大聲補充了一句。
他眼中剎那閃過一絲狡黠的光,不仔細看,已經分不清他到底是矮人,還是克魯斯商會的奸商。
矮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兩樣東西,一樣是啤酒,另一樣是財寶——但矮人都不擅長賺錢,而波特兄弟除外。
因為,他們遇到了兩個賺錢大師,一個是克魯斯商會的馬丁,另一個是福雷·西恩。
對於馬丁的賺錢能力,波特兄弟萬分佩服,總是以大師來形容。
對於福雷·西恩,他們實在找不到形容詞,只好稱之為藝術,賺錢的藝術。
誰也沒料到,將各種雜稅統一為印花稅後,斯帝爾城的稅收不降反增——這個差點被長老會否決的提案,在實施後,很快收到明顯效果。
大批商人聞訊湧入這裡,讓斯帝爾城的港口在極短的時間內,成為了大陸上最繁忙的港口。
大陸上其餘兩國,無論是南方的嘉摩屢缽還是北方的諾思,一桶葡萄酒從東邊的國境運到西邊,價格要上漲五倍。
而在斯帝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