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週一】
國慶假期只剩下最後兩天,貝詩媞的內心輕鬆了很多,不再有那麼多沉重的負擔。
譚琴建議她,找一份兼職工作試試。
“兼職?”
“對啊,我一直都在兼職,賺的錢沒比我媽少,所以在我媽面前我才那麼有底氣。我就算沒有她,也能養活自己,僅僅是兼職賺的都比她全職多。她不怎麼能賺錢,偏偏很捨得花錢,得虧我爸離婚時一次性給了1000萬撫養費,能讓她這麼敗。她確實在我身上花不少錢,學琴貴啊。她自己吃穿用度也大手大腳,我從很小就開始擔心她會不會把我爸給的錢都花光。我12歲就開始賺錢,一開始賺得少,但在我15歲以後,我漸漸賺得比我媽多。後來她真的把1000萬都花光了,但我也很能賺錢了,她根本不需要養我了。她賺的那點小錢也不必貼補什麼家用,她自己留著花就行了,養家的人便是我。”
“啊?!”此話一出,全體震驚。
“不會吧,你幹啥兼職這麼能賺錢?”杜子娥問。
“一個月大概能賺多少啊?”沙小貂問。
譚琴笑了笑:“做自己擅長的事,我從小很會畫畫和做手工,比起樂器需要後天多花精力學習,我覺得畫畫、搏擊、跳舞這些都彷彿是我天生就會的東西,不學都比別人好,隨便學一學更好,尤其是搏擊這事。當然,我第一次賺錢不是靠武力,我第一次賺錢是自己做了許多手工,畫了許多畫,去公園擺攤賣,那時候還是小孩子,倒是很多大人來捧場。我當時賺得少是因為我賣得太便宜了,不過,估計貴了也不會有人買。後來路子就寬了,我很能打,中考結束後我去了拳館,不是花錢去學習的,我想在拳館找工作,那些人笑話我,我就把求職變成了踢館,一個個都被我給打趴下了,竟然沒一個學員打得過我。那時候我還沒正經學過武,那些人可是學很久了,而且好幾個是成年人,一群彪形大漢打不過一個小女孩兒。”譚琴發出了一聲輕蔑傲然的笑聲,“之後那拳館收了我,不僅免費教我,還給我工資,我成了那裡的陪練。我不是會彈琴嗎,我還收學生一對一教人彈琴;有時我會去公園擺個攤給人畫漫畫肖像,有時我會在大排檔或公園彈吉他賣唱。”
“靠啊我想起來了!”杜子娥突然猛一拍大腿,“我說怎麼剛開學時看到你就覺得好像哪裡見過呢?我好像在抖音刷到過你啊!”
譚琴笑了笑:“是吧,我應該沒少在別人的社交影片號出現過。”
“我有一個想法。”沙小貂說,“我們為什麼不試著在網路上撈錢?”
“你說當網紅嗎?”譚琴笑了笑,“我以前也想過這個,但……我覺得不太現實,也不太穩妥。”
“為什麼?”杜子娥問。
“網紅相當於低配版的明星偶像,也是需要包裝和造勢的。這就是我不擅長的領域了,我不想在不擅長的地方浪費時間,不想做無用功。”
所以譚琴的影片號其用途僅僅只是偶爾看看別人的作品學習學習,她尚未發表過任何作品。要做她就要做到極致,不然就完全不做。
“我也是有在網路上賺過不少錢的,我在一個設計網站賣我的創意手繪,給那些平面設計師提供向量素材。我會作曲,也賣過不少我原創的曲子,和一些網路歌手合作過,給他們作曲。雖然都是網路歌曲,即便有那麼一兩首稍微有點火,紅的也主要是演唱的歌手,但我也從中撈到一些錢。”譚琴說著,看著三張呆若木雞的臉,覺得好笑:“怎麼了,至於這麼驚訝?其實你們傍身的技能並不比我少,也不比我差。唱歌大家都很厲害,跳舞小貂最厲害,還能編舞,還有畫畫,你畫畫可比我專業太多了。只是你們之前可能沒有想過,你們擅長的這些技能,都是能夠變現的。我會抓緊一切可能賺錢,是因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