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過了有生以來最艱難的兩個星期,所有遲來的道歉諒解都沒起到作用。
表面上平靜的哀傷之後,是漸行漸遠的距離,他被迫搬離了臥室,雖然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卻過起了陌生人一般的日子。
她常常一個人發呆,即使在他視線裡,他也走不進她的世界。他示好,做家務,但她空空的眼眸裡,根本沒有他的存在。
這樣的狀況下,紀安永成了一個死結,不提可以互不干涉勉強維持下去,提及就是另一番更劇烈的爭吵。每次都不為彼此傷害,可達到的目的卻是讓對方進一步受傷。
他們只有刻意迴避孩子的話題,誰也不去觸碰,因為想起都會分外懊悔。如果有了孩子,也許後面很多爭執都能化解,但事事不可扭轉,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他們之間的裂痕在與日加深與誤解中不斷擴大。
她在朋友面前不再掩飾千瘡百孔的婚姻,他幾次親耳聽她講過“我再也受不了”。
也許如此將就生活下去確實是一種莫大的折磨,當分手成為吵架中時常掛在嘴邊的詞,普華也不再吝於提及“離婚”,永道從暴怒發瘋的獅子變成喪家之犬般沉默寡言,他也累了,能想到的法子都用了,對普華一點效果都沒有。他們之間的根基動搖了,很多年形成的感情碎成一片片剝落下墜,只剩下一個空架子。
任何忍耐都有臨界點,最後一次吵得近乎歇斯底里,他發瘋似的執念在那一夜,她不在一連嚷了多少遍“那天我和他在一起!我要離婚!”他抱緊她的手終於鬆開了,任她哭了一夜。
站著抽了一晚的煙,他思考著她的話冷靜下來。從失去孩子以後,他們貌合神離,沒有一刻是真正幸福的。與其這樣下去兩個人痛苦,不如給她她要的自由。
熄了菸蒂他轉過身問她最後一句話:“你是不是一直喜歡他?”
她沒有否認。
天明後他從家裡離開,壓在菸灰缸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離吧,我同意。
辦完了離婚手續,兩個人在民政局鐵柵欄裡站了一下,永道摸出車鑰匙,低頭翻了一陣找出一和名片遞給普華,出門向左,沒說再見,也沒回頭。名片上是他的新電話號碼。
普華習慣了跟著他過去,邁了一步才意識到要停下來,目送著車開走。她思忖著未來的日子,和包裡剛剛蓋章的本子,獨自向右轉,經過門崗壓低了頭。
他們就這樣結束了不到兩年的婚姻關係。
她從民政局回了爸爸家裡,進屋空腹喝水,踢掉鞋子,進了房間平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一雙舊鞋子,竟能把腳趾下面磨出拇指大小的水泡。她找了縫紉機裡的針,在嘴裡含了含把泡挑破。水流出來,除了一絲絲疼,還有血淋淋的痛快,把針放下,她任傷口敞著,和衣再次躺平,望著窗簾上淡色的花紋。
很多東西不是年頭長了就一定合適,不管是腳上的鞋子,還是生活裡的某個人,磨合不好最終也難契合,磨破皮,成了趼子,一層層積厚,直到狠下心把患處去除。
她把自己和永道的這段婚姻挑破了,才由衷察覺到疼上居然是加倍的疼,因為習慣是一個可怕的東西。
不用爭吵,房間靜得可怕,她不習慣。他離開的幾天,飯桌上只有一個人,她吃不下,被子裡只有一個人的體溫,整夜陰冷,她很難閤眼入睡。
她沒有好好處理腳上的傷口,沾了水發起低燒,整條腿都是被剜似的劇痛,走不了路。
爸爸打電話叫來永道帶她去醫院上藥,他抱上抱下親力親為。在爸爸面前,他們心照不宣裝成什麼沒發生。
她病不好,他一直睡在外間。
有幾次她半夜從夢裡哭醒,喊著他的名字,翻身枕畔空蕩蕩的連根他的頭髮都沒有。才閃神,他就從屋外進來,快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