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員空糧。
(戊寅)廣陝甘武舉解額。
(九月庚子)命各省秋審情實人犯,停止勾決。
(甲辰)定披甲人凌虐遣犯,並免職官生監等為奴之例。
(十月戊子)命歲徵銀錢並納。
(乾隆二年三月丁巳)著八旗兵丁男女有年二十八歲以上,或力不能嫁娶者,每名賞銀十五兩,以完其婚嫁之事。(四月辛未)嗣後凡經選驗未經記名之女子,無論包衣、佐領、管領暨八旗下,聽其互相結姻,庶不致有怨女曠夫。
(四月辛未)禁收童生卷價。
並減免各地負擔“極煩苛”者。
以上,用今天的話來說,或可謂之“昭雪冤獄”、“救民水火”。不知雍正朝還留下多少“苛政”,而與一向所說的“吏治清明”不相吻合,以致今上要一一釐正,也不顧大臣王世俊譏諷“今日只須將世宗時事翻案,即繫好條陳”;並搬出“愛民”、“養民”、“足民”的“三民主義”新提法?'2'
時人黃卬《錫金識小錄》:
至雍正十三年,今天子登極,凡民所不便者悉報罷,萬民歡呼。'3'
袁枚《文華殿大學士太傅朱文端公神道碑》:
皇上登極未一載,仁言聖政,重累而下,九州八陔,靡不異音同嘆,慶堯舜復生。'4'
陳康祺《郎潛紀聞》:
高宗登極,所布詔令,善政絡繹,海宇覩聞,莫不蹈舞。'5'
昭槤《嘯亭雜錄》:
純皇帝即位時,承憲皇嚴肅之後,皆以寬大為政,罷開墾、停捐納、重農桑、汰僧尼之詔累下,萬民歡躍,頌聲如雷。吳中謠有:“乾隆寶、增壽考,乾隆錢,萬萬年”之語。'6'
登極第一日,即遵大行皇帝遺命,命莊親王、果親王、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輔政。並特召大學士朱軾回京辦事,在總理事務王大臣處協同辦事。
乾隆初政,禁虛報開墾,及清厘落地稅、詳慎刑獄、禁革濫刑,皆從大學士朱軾所請。據云,公辰入酉退(今時七八時至午後七八時),屢有密奏,故上之行政,惟以仁厚為本。'7'
大學士張廷玉輔相兩朝,一時大臣皆出後進,'8'“負天下重望”,朝鮮史料稱,“人皆以為張閣老在,天下無事雲”。'9'
時“每行一政,下一詔,海內喁喁,拜泣歌舞,以為堯舜復出”。有歸美於大學士鄂爾泰者,其悚然曰:“天生聖人,社稷之福也。老臣何力之有焉?”'10'
戶部尚書史貽直奏停開墾、禁勸捐、循資格、用科目,疏數千言。上在藩邸習聞世宗稱公,及是愈信其賢,悉允所奏。'11'
雍正十三年九月,諭群臣更番入對,御史曹一士上疏慎擇督撫,禁以文字罪人,甄別各省開墾,“所建白皆有益於民生世道,朝野傳誦”。'12'
九月,召前總督、“科甲領袖”楊名時來京,以禮部尚書銜入教皇子,兼管國子監祭酒,直上書房、南書房。'13'
昭雪科甲朋黨案,(原任御史)謝濟世、'14'(直隸總督)李紱、(四川巡撫)蔡珽等,分別予以任用。
起用前朝革職官員張楷、彭維新、俞兆晟、陳世倌(後皆位至方面)。
復召孫嘉淦來京,進《三習一弊疏》。'15'上嘉納之,尋遷刑部尚書。
上求直言,御史金溶上《培養元氣疏》,言養民、備荒,及緩開墾升科、豁免帶徵、免關稅盈餘等事。'16'
雍正十三年十月,以西北兩路大軍已撤,大小事件俱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辦理,遂裁撤辦理軍機處。總理事務王大臣: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協辦總理事務:平郡王福彭、大學士徐本、朱軾(乾隆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