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摸一個小時之後,他們終於出來了,便衣女警一上車便問劉邦道:“你身上帶有錢嗎?我的錢不夠,借我一點,回去我還給你。”原來,便衣女警只是附近派出所裡的,跟市公安局裡來的男警察並不熟,她不想欠人家的,便向劉邦借。
當她將從劉邦身上借來的錢還給男警察時,男警察推辭了一下,便收下了,道:“也罷,你把那些單據收好,回去可以報銷的,你現在可是因公負傷。如果是我的話,早就到大醫院去檢查治療了,在這樣的小診所治,萬一發生了感染,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劉邦也勸她道:“我們還是到大醫院去檢查吧!我可以先幫你墊付醫藥費。”
“不用了,一點小傷,礙什麼大事呢。我以前傷得比現在還嚴重呢,結果拿點草藥捂一下就過去了。而且報銷手續那麼麻煩……”
“你真傻,有國家幫你付錢都不拿。你知道不?就連剛才那個歹徒,他被押到醫院去治療,他的治療費都很可能由國家來付,因為一旦法院判他並處罰金多少,而他卻沒有那麼多的錢,或者法院乾脆只判他的刑,卻不處罰金,那麼這治療費自然就是由國家來承擔了。”男警察一邊開車,一邊憤憤地道。有什麼辦法呢,有時候這個世上就是好人吃虧,壞人佔便宜的。
便衣女警沒有作聲,不說去,也沒有說不去。她似乎在想一些比較難解的事。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一個人的作用】………
到警察局後,雖然便衣女警極力證明劉邦是為了及時救自己才揮刀砍向黃毛的,但一來由於黃毛傷得比較重,一隻手幾乎從手臂上斷成兩截了,二是黃毛的同夥汙衊說,黃毛和便衣女警本是戀人關係,而劉邦也同時暗戀著便衣女警,後來劉邦由愛生恨,拿著殺豬刀滿街追著黃毛砍……儘管黃毛同夥所說的話漏洞百出,但公安局的警察們一時卻難分真假,而且越南警察的辦案手段還是比較落後的,所以劉邦一時竟不得保釋。
便衣女警有些急了,她沒想到市局裡的警察竟然不相信自己所說的話,雖說派出所跟市局是有那麼一點區別,但畢竟都是同行啊,他們怎麼連同行都不相信了呢?正要聯絡所長,讓他這位經驗豐富的老警察過來幫一下忙的時候,突然有一個人出來為他們證明了。
原來,今天的事情是因一個十六七歲的女生在街上走的時候,突然被黃毛和他的同夥搶了包而引起的,女孩被搶了包後,自然大喊“抓賊”,而便衣女警恰好巡邏經過,見到此情景便拼命追了上去,於是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而警察將殺豬刀、彈簧刀之類的兇器收繳後,那個女孩的包也很自然地被帶到了警察局。
女孩的包裡顯然是裝有證件之類的重要東西的,所以尋著尋著,便尋到警察局來了。她的領包,自然很直接地證明了黃毛的同夥一直都是在撒謊,市局裡的警察雖然似乎有些糊塗,但終究是扭曲不了真相,只得讓她保釋了劉邦。只不過鍾伯的那把極為鋒利的殺豬刀,卻是再也要不回來的了。
在回來的路上,那重新拿回自己的手提包的女孩,有些崇拜地看著便衣女警的眼睛道:“姐姐你真勇敢,如果不是你的話,我的這個包恐怕就再也要不回來了。”
便衣女警苦笑道:“不要謝我,你要謝就謝他吧!如果不是他及時趕來,恐怕我現在已經躺在太平間裡了。”
劉邦忍不住問她道:“你怎麼選擇了做警察這一行呢?我覺得做警察挺危險的,尤其是女孩子。”
“做警察怎麼啦?我覺得做警察挺好的,可以維護正義。還記得我小時候,有一次跟父母去買東西,結果我爸爸的錢包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小偷給偷走了,害得我們全家一個星期都沒有菜吃,從那時起,我就發誓,長大後一定當一名警察,把所有的壞人全部抓住。”便衣女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