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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下兩人只要各自防衛一個方向就可以,不必擔心顧不過來。至於墨風,它仗著速度快,身型又小巧,在喪屍群眾跳來跳去,不時踩過喪屍的肩膀和頭頂,卻讓喪屍奈何不了它。時不時就伸出爪子撓一下,效率反而比兩個人加起來都高。

傅銳見狀,若有所思的對駱宣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以前駱宣說墨風跟它打,不會贏但也不會輸,他還不太理解。現在看到這個情形,總算是明白了。而且,進化動物果然是比進化人更加得天獨厚的存在,不管是戰鬥本能,還是種族天賦,都遠勝於人。以前因為動物未開化,沒有靈智,不懂策略,所以對上人的時候幾乎都是輸,可是現在不同了。

幸好據駱宣說,動物的進化要比人類困難太多,如果一千個人裡面有五十個人能進化,那麼一千隻動物裡,都未必有一隻能進化。不然的話,人恐怕很難保持種族優勢,繼續做地球的主人了。

駱宣也看了墨風一眼,「所以,在打到十顆晶核之前,想辦法讓墨風留下來吧。」

別以為他沒發現,傅銳對墨風多嫌棄。

媽蛋他也很想收割寵物好嗎!傅銳這種做法,分明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站著說話不腰疼,哼!

在墨風的幫助下,他們很快解決了這隻f級喪屍,然後墨風蹲在喪屍身體上,「喵嗚喵嗚」的看向兩人,分明是在催促他們處理掉屍體,把晶核給它找出來。

駱宣抽了抽嘴角,上前挖開喪屍的頭,挑出晶核。正準備撿起來,一陣清風拂過,地上的晶核就不見了。駱宣轉頭,就見墨風叼著晶核,竄到了傅銳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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