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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筒那玩意兒。他們不如我們有優勢——那種只有從實踐中才能獲得的優勢。我想這大概讓許多人嫉妒,因為他們會說,我們對使用麥克風的擅長讓我們佔了便宜。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他們只消看看我們為此作出的犧牲——業餘時間裡的排練,學業的荒疏和朋友之間交往的減少,他們還有什麼權利嫉妒呢?我們唱得越來越出色,但我們工作的強度決不亞於一個年紀比我們大一倍的人。

一次,我正看哥哥們——包括敲邦戈鼓的馬龍在內——練習,爸爸帶著兩個小傢伙,一個叫約翰尼·傑克遜,另一個叫蘭迪·蘭西弗,他們負責打擊樂器和管風琴的演奏。摩城公司後來稱他們是我們的表兄弟,其實這不過是那些負責公共關係的人的宣傳手法,他們想讓人們覺得我們是一大家子。這下我們成了一個名符其實的樂隊!我觀察每個人的演奏,試著把能學會的都學會,就像一塊海綿一樣,哥哥們排練時,或是在慈善募捐集會和商業中心演唱時,我就將一切統統吸收進去。我觀看傑梅恩的時候最為入迷,因為那時他是歌手;再說他又比我大得多——而馬龍的年齡和我則太接近了。是傑梅恩送我去幼兒園,他穿不了的衣服也總是給我接著穿,他做了什麼後,我便試著去模仿他。要是我學得挺像,爸爸和哥哥們就會笑起來,但我一張口唱歌,他們就開始靜靜的傾聽,那時我用童聲模仿著別人的聲音唱;我是那麼小,好多歌詞我都不明白是什麼意思,但我唱得越多,知道的也便越多。在跳舞方面,我則總是無師自通懂得該怎樣跳,因為傑梅恩要舉著他那支大低音貝司,所以我注意的是馬龍的腳步,再說因為馬龍只比我大一歲,我也只能跟得上他的步子。不久我就在家裡包攬了大部分唱歌的活兒,並準備隨哥哥們在公開場合演出了,透過練習,我們逐漸對每個小組成員的特長和短處都瞭如指掌,分工也便自然而然的形成了。

我們家在加里的那所房子可真小,只有三個房間,可那時它在我們眼裡似乎卻大得很。當你那麼年輕的時候,世界是那麼廣闊,一所小房子也像是有它自己的四倍那麼大。許多年之後我們重返加里時,都驚訝的發現房子竟是那樣小。我的印象中它是那麼寬敞,可你從門前起邁出五步,人已經站在後門外了。那房子真是比車庫大不了多少,可我們住在那兒時,它在我們這群孩子眼裡還挺不錯。年輕人看待事物的視角就是這般不同。

我只模模糊糊的記得在加里上學的那些日子。上學的第一天我大概在校門口睡著了;當時我肯定討厭上學。我不想讓媽媽離開我,這很自然,我不想到那兒去。

像別的孩子一樣,一段時間以後我就適應了,並漸漸喜歡上我的老師們,尤其是女教師們了。她們對我們總是很和藹,而且,她們都喜歡我。那些老師可真了不起;每次我從一個年級升到下一個年級,她們都會流著眼淚擁抱我,說她們是多麼不願意讓我離開她們的班。我對我的老師愛得這樣狂熱,甚至偷出媽媽的首飾,把它們當作禮物送給她們。她們非常感動,可久而久之媽媽發現了這一切,我的這種慷媽媽之慨的舉動也便宣告結束了。為了證明我是多麼的熱愛她們和那所學校,現在我必須作些什麼,以回報我得到的愛。

一年級的一天,我參加了一個全校性的演出,每個班的每個同學都得演點兒什麼,於是我就跑回家徵求父母的意見。我們商定,我將穿著黑褲子和白襯衫演唱電影《音樂之聲》中的插曲《攀上每座高山》(Climb Every Mountain)。在我唱完之後,禮堂裡的反應真讓我不知所措。掌聲雷動,人們面帶笑容,許多人還站了起來;我的老師一個勁兒的喊叫,我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一想到我讓大家都感到快樂,心裡真有一種奇妙都感覺。我的確沒做什麼了不起的事,只不過像每天晚上在家裡一樣的唱歌而已,因此我也感到一絲迷惑。站在臺上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