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常照耀於神州大陸,是則世凱與諸君子所私心祈禱者也。謹至頌曰,中華民國萬歲!民國國會萬歲!
國會既成立,又依《臨時約法》所規定,於前時之參議員,同日行解散禮。五月一日,參眾兩院從事議長選舉:參議院選張繼為議長,王正廷為副議長;眾議院選湯化龍為議長,陳國祥為副議長。由是而全國喁喁待望之第一次國會乃出現,然距元年三月公佈《臨時約法》,已一年餘矣。
第八節正式大總統之產生
1913年10月6日,袁當選為正式大總統國會既開,先制憲法,以便依憲法而選舉正式大總統。然憲法產出,需時甚久,若長此無正式負責之元首,對內對外,均屬不便;遂有“先舉總統,後定憲法”之說。二年九月十二日,開參眾兩院聯合會,議決由憲法起草委員會先制定憲法中《總統選舉法》一部,循各國通例,以憲法會議名義宣佈。十月六日,由兩院組織選舉會,袁遣軍人到會,強迫投票,議員鹹不得自由;院外有袁氏左右所買囑號稱“公民團”者數萬人,整齊嚴肅如軍伍,包圍眾議院數十匝,迫即日選出所屬望之總統,否則斫選舉人不能出議院一步。選舉人不得不俯首聽命,忍餓終日,以行選舉。直至袁世凱當選之聲傳出,公民始高呼大總統萬歲,振旅而返。是日計投票三次,前兩次袁得票雖多,然不滿法定之數;第三次就第二次得票最多之袁世凱、黎元洪二人行決議,袁乃被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十月十日就職,其蒞任宣言書如下:
餘不才,忝居政界數十年,向持穩健主義,以為立國大本,在修明法度,整飭紀綱,而後應時勢之所宜,合人群而進化。故歷辦革新諸政,凡足以開風氣者,必一一圖之。但餘取漸進而不取急進,以國家人民之重,未可作孤注之一擲,而四千年先民之教澤,尤不可使斫喪無餘也!戊申以後,歸田課耕,不復與聞政事,生平救國之志,已如過眼煙雲。乃武漢事起,為時勢所迫,身當其衝,大懼吾國吾民之無以生存,而思減少其痛苦。後清帝遜位,共和告成,以五大族之不棄,推為臨時大總統。此種政體,吾國四千年前已有雛形,本無足異,乃事權牽掣,無可進行,夙夜彷徨,難安寢饋。然且忍之又忍,希望和平。乃本年七月間,少數暴民,破壞統一,傾覆國家,此東亞初生之民國,惴惴焉將不保。餘為救國救民計,不得已而用兵。幸人心厭亂,將士用命,不及兩月,內亂敉平。極思解職歸田,長享共和幸福,而國民會議群相推舉,各友邦又以餘被選之日,為承認之期,何敢高蹈鳴謙,以致搖動國基,負我父老子弟之期望。蓋餘亦國民一分子,耿耿此心,但知救國救民,成敗利鈍不敢知,勞逸譭譽不敢計。是以勉就茲職。今將以餘極誠懇親愛之意,與我國民一言之。
西儒恆言,立憲國重法律,共和國重道德。顧道德為體,而法律為用。今將使吾民一躍而進為共和國民,不得不借法律以輔道德之用。餘歷訪法美各國學問家,而得共和定義曰:共和政體者,採大眾意思,制定完全法律,而大眾嚴守之。若法律外之自由,則共恥之!此種守法習慣,必積久養成,如起居之有時,飲食之有節,而後為法治國。吾國民性最馴,惟薄於守法之習慣。餘望國民共守本國法律,習之既久,則道德日高,而不自知矣!
又共和國以人民為主體,人民大多數之公意,在安居樂業,改革以後,人民受種種激刺,言之慘然!餘日望人民恢復元氣,不敢行一擾民之政,而無術以預防暴民,致良民不免受其荼毒,是餘所引為憾事者也。餘願極力設法使人民真享共和幸福,以達於樂利主義之目的。
國民生計日蹙,迫於飢寒。露民之尤狡者,利用此等貧民,驅之死地,可憫之至。欲國之長治久安,必使人人皆有生計。而欲達此目的,則必趨重於農工商。餘聞文明頭等人物,往往願為實業家。吾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