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校長成了王局長。”
“真是用心險惡,表面看起來斯斯文文,想不到那麼陰險。”
孟麗君嘆氣,“這個案子的受害者不止有譚校長,那些女童被人指指點點那麼久,最後成了說謊的孩子。對她們難道沒有陰影?真不知道那些父母為了錢讓女兒幹這種事,是怎麼想的。當時我非常失望,想不到我維繫多年的法紀竟然被這個斯文敗類用來當做打擊好人的手段。辛辛苦苦研習法律那麼多年的我,成了奸計裡的工具。”
“這不能怪你,你完全按照程式來做。你打的是猥褻案,法律上,他確實沒有猥褻行為,你找出的漏洞也是真實的,揭穿那些偽證並沒做錯。”
“正是如此我才失望。我後來想過如何處理。他是我的當事人,根據保密協議,我不能揭穿他收買證人作偽證。而他並沒有對譚校長的構陷進行提告。法律便不能揪出構陷的真兇,在構陷官司裡還譚校長一個清白。另外,譚校長無法對他提起妨礙名譽的訴告,因為不是王校長本人指證他構陷。而是證據和輿論。想來想去。竟然沒有一條法律途徑能解決這件事。”
“是那個奸人太可恨了,不用法律途徑,直接揍他一頓才能出氣。”
“正是那個時候,我在茶藝教室遇到康青龍,我去學茶是希望自己能平心靜氣,他指出我斟茶的時候心中有事,不能一氣呵成。我們聊上了天,他是個很有人格魅力的人。說話有信服力,見識廣博。我不知不覺居然把事情告訴了他。”孟麗君說到這裡,露出欽佩的神色。
“他做什麼了?打了王校長?”
“不。過了一段時間,我聽說新上任的王局長辭職了,連學校的職務也不繼續做,舉家離開了魔都。我第一反應就是康青龍做了什麼,去問他,他只淡淡一笑,說,作惡之人自有人制。”
“然後你就為他做事了?”
“他跟我講了很多事,我有種醍醐灌頂的感覺。法律既然已經淪為有錢或者有心人玩的手段,為何我們不能取而用之?你看到的這些東西,沒錯,是不完全合法,但都有可循之道理。譬如我幫他避稅,與其將稅收交給一群貪官汙吏,不如自己決定如何使用。康青龍為了賺錢確實遊走邊緣,但他也確實花了很多錢親力親為做慈善,而不是讓錢總是流入其他只會斂財的官員富豪的口袋。”
“師父,這些話是有道理,可說得再有道理,也不是你幫他打擊明少的理由。明少可什麼壞事都沒做,為什麼對付他?”火鳳凰不打算和師父商量社會公義,單刀直入地問。
“哼,他對我女兒不好,這就夠壞了。”
“我不知道高小姐和明少之間存在什麼問題,但既然現在高小姐自己都說當初弄錯了,她想把公司還給他,你為什麼非要阻攔?”
“你今天假冒康青龍把我約出來,是為了什麼?要舉報我,還是要幫那小子說情?”
“我不會舉報你,但是我想請師父解開限定條款。”
“這是交換條件?如果我說,限定條款根本已經做死,不可能解開呢?”孟麗君淡淡地問。
“我相信師父,你一向謹慎,對高小姐這麼重要的檔案,定會留有一手。”
“既知我謹慎,開櫃子的時候就該再小心點。”
“你……知道了?我有把檔案按之前的擺放位置放回去,畫也是,還有破綻?總不會是夾了根頭髮吧?”
“不是。那天我提早回來,看到你在我辦公室偷拍,怕你尷尬,我才出去叫清潔大嬸來打掃,藉此提醒你。”
“原來是這樣……那你知道我掌握了一些證據,是怎麼打算的?”
孟麗君笑了,“難道我還能把你抓起來逼你交出證據?你是我精心栽培的徒弟,我怎麼忍心下手,更別說現在你還有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