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參考,何況兩起命案時隔多年,兇手變換殺人方法也不是不可能。
一個同事問於楊什麼時候給上級打報告,問了兩遍,於楊才回過神來。
「不急。」於楊說,「先整理材料,過幾天再提交上去。」
「也是,反正那人已經判了死刑,跑不掉了。」同事笑道。
大家漸漸散去,回到自己的位置繼續工作。
於楊思索片刻,往監獄打了電話,他想見見那個犯人。
要見死刑犯不那麼容易,尤其是快要行刑的犯人,約見需要提前申請,程式流程走下來怎麼也得一兩天。
打完電話,於楊看著自己手裡的材料,沉默良久,最終放到一旁,積壓到其他案卷下面。
再等等看吧……
……
下午警署那邊來了訊息,通知於楊過去,警方查獲一段疑似拍攝到嫌犯的影片。
又是孟曉甜的案子。
檢察官手裡總是同時跟進好幾個案子,需要時刻保持頭腦清晰,且要有優秀的抗壓能力。
於楊趕到警署,調查員將影片放出來給他看。
「孟曉甜的住處是一片老舊住宅區,沒有監控攝像頭,也沒有規範的停車場,我們就想著,如果對方提著牛奶過來,要麼打車到附近下車,要麼將車停在周邊停車場。」
警員用筆點了下影片畫面,繼續說道:「運氣不錯,附近恰好有一個停車場,這是在出口處拍攝到的。」
一名身穿藏藍條紋襯衫的男子,手提著牛奶箱,在畫面裡慢慢走過去。
拍攝的解析度不夠清晰,難以辨認五官,僅從服裝判斷,應該是個中年男人。
「一點半他提著牛奶從這裡離開,兩點十分返回停車場,而孟曉甜是兩點四十撥打的急救電話,時間完全對上了。」警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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