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後,那還真是挺難的。
但林初更江慕周從初中就是廝混在一起,他早就已經看膩了,當然覺得紀晚夏更漂亮。
因為看見喬安而煩躁的心情沒有好轉,他的臉還垮著,“走在我身邊有什麼用,除非紀美人能挽著我。”
一旁拿著飯盒的晚夏,“……”
“你想得美!”林初不清不重的往江慕周腿邊踹了一腳,“慫慫的你走吧,別站在這裡丟我的人。”
說罷,林初就拉著晚夏往人群裡走,去給許秋白送午飯。
應屆畢業生的畢業典禮,最苦最累的其實是志願者。
林初和晚夏找到許秋白的時候,他身上的白T後背都已經溼透了。
“哎呀我們家秋白真是辛苦了,”林初跑過去給他擦汗,動作極其自然,“快快快,這可是我親手……親自去餐廳給你買的,趁熱吃。”
不知道是因為舍友的打趣,還是因為站在面前的給他擦汗的少女身上散發出來的清新的氣息,許秋白的耳根有些發紅。
不太自然的往旁邊站了一點,去接晚夏遞過來的飯盒,“這裡人多,又熱又悶,沒什麼意思,你們就別湊熱鬧了。”
從幼兒園就認識的朋友,當然不需要說謝謝。
這話聽著林初就不怎麼高興了,眯著眼,語氣不善,“我和晚晚是專門來給你送飯的,什麼叫湊熱鬧?”
“我說錯了,”許秋白從善如流的回答,他的五官屬於溫和的那一類,是典型的校園初戀。
笑起來,給人一種很舒服的感覺。
林初當然看出來了他口不對心。
但也懶得解釋,反正解釋也很蒼白,她確實是想來看看沈唯一到底有多風光。
果然,可謂是眾星捧月。
餘光瞟到正在接受採訪的沈唯一,林初忽然覺得自己很沒意思,“晚晚你陪秋白吃飯,我去看看江慕周。”
晚夏應了一聲,“嗯。”
————
江慕周也沒走遠,林初是在一個涼亭裡找到他的。
懶散的靠著欄杆在抽菸,低著頭,興致缺缺,真是頹廢的不得了。
林初走到江慕周身邊,恨鐵不成鋼似的戳了戳他的胳膊。
“你能不能有點黑社會大哥親生兒子的樣子?喬安攀龍附鳳看不上你那是她眼瞎,我認識一個特別漂亮還很溫柔學姐,哪兒哪兒都比喬安要好,你不是就喜歡姐姐型嗎?我介紹給你認識啊?”
被花式甩了三次,依然一點出息都沒有。
果然是她林初的朋友。
“我有個哥們家裡很有錢,長得也不磕磣,看上你很久了,”江慕周猛吸了一口煙,壞心眼的往林初臉上吹,毫不意外被對方捶了兩拳。
他也不在意,痞痞的笑道,“如果你能跟他在一個桌子上吃飯,我就能跟你那個學姐去談天談地談星星。”
這顯然是在挑釁。
林初的朋友雖然多,但她從來都不會跟某一個男生玩曖昧,江慕周之所以會這樣說,就是因為他了解林初。
是一類人,所以誰也沒資格鄙視對方。
“成啊,”林初答應了,“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
為了讓江慕周能重新開始,她竟然會犧牲到這個地步。
真是相當的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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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慕周所說的朋友,是一個富二代,但身上一點嬌縱跋扈的影子都沒有,反而比普通家庭的男生更有禮貌。
林初雖然心不在焉,但他一點不高興的表現都沒有,總能找出新話題。
手機響了,是林宗鈞打來的。
似乎是終於得救了一般,林初拿起電話站起身,“不好意思,我還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