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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下職工,包括退休的,一律分紅。雖然是沒有鋪張的小型內部慶祝,但後來擔任美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當時為加州州長的厄爾·華倫仍給沃爾特·哈斯發了賀函,並說,“如果不是靠利瓦伊式牛仔褲的堅牢耐磨,我和我的五個小孩早早就要飯去了。”

“只要有足夠的意志力,再加上一點運氣……”即使公司此時如此信心百倍,他們仍然沒有料到一點,說實話,誰也沒有料到美國會爆出來一個狄恩、一個馬龍·白蘭度。兩人電影中身穿五〇一雙X牛仔褲的形象把利瓦伊式牛仔褲變成為五十年代全美反主流文化青年的標準打扮。

一年之中,公司的牛仔褲銷售總額猛跳到兩千八百萬美元。這個數字連哈斯父子在看好牛仔褲的發展時都不敢設想。其實,公司本來還可更有作為,只不過在五十年代下半期,無論是公司方面還是牛仔褲本身都面臨各種競爭和威脅。就競爭來說,自一次大戰期間開始,公司有了兩個商業對手,一個是“藍鍾公司”(Blue Bell,所產牛仔褲為Wrangler,港譯“威格”,臺譯“藍格”。英文字原意為騎馬牧牛的牛仔),另一家是“李氏公司”(H�D�Lee,生產“李牌”牛仔褲)。五十年代美國牛仔褲市場以這三個牌子為主,但其他還有無數廠牌,其個別銷路固然比不上利瓦伊式牛仔褲,可是加起來的總數卻要多得多。而頭三名的廠牌的市場也分得相當明顯,西部屬於利瓦伊·斯特勞斯,中西部是“李牌”,西南部屬“藍鍾”,東部和東北部則三家都打不進去。五十年代中期展開的牛仔褲熱潮是這種褲子第一次受到全國的注意。儘管是利瓦伊式牛仔褲起的帶頭作用,但所有其他牌子的牛仔褲也都沾了不少光,搶了不少生意。再就威脅來說,所有牛仔褲製造商和所有穿牛仔褲的青年都受到以“美國男士和男童服裝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of Men’s and Boy’s Wear)為代表的有計劃圍剿。這個組織是美國製造非牛仔褲類的現成服裝公司共同成立的協會。牛仔褲的暢銷和風行使美國這些製造現成西裝、便褲、襯衫、領帶的大小公司的生意大受影響。它們針對牛仔褲發起了一個全國性的“衣著整齊”運動,迫使學校禁止學生們穿牛仔褲上學。(怎麼可以讓學生去效仿狄恩和馬龍·白蘭度!)再加上艾森豪威爾總統在任期間美國社會的保守氣氛,這確實是一股非常大的壓力。一個企業社會或家長式社會是不能容忍青年子弟們有其個人獨立看法的,也不能承認這些青年有任何不滿情緒,更別提向這個既成體制進行任何方式的挑戰了。而這一切含義正好是此時青年們加在牛仔褲身上的象徵。回想起來,臺灣地區在幾乎同一期間對我們這些穿牛仔褲的人痛加攻擊,也正是為了這個原因,而不是簡單的為了什麼幫會,或如美國,涉及到另一個經濟集團的利益。最妙的是,臺灣當時也有個抵制牛仔褲的代表組織。記得我上中學時,駐校軍訓教官就一直利用各種手段拉攏向他討好、拍馬屁的學生們(每個班上都有那麼幾個“好學生”)隨時注意留心、檢視、打聽班上哪個同學晚上外出時,或週末去西門町看電影時穿了牛仔褲,第二天好向他打小報告,被打了小報告的倒黴學生,輕一點的在教官辦公室聽訓半小時(“我們中國人不穿這種衣服嘛!”好像他身上穿的教官軍服倒是經過孔老夫子批准的中國傳統服裝),重一點的罰去背蔣介石的《民生主義育樂兩篇》,搞不好,如果你剛巧是教官的眼中釘、要整的物件,還可能記上一個大過。屢戒不改,那就有可能將你留校察看,甚而開除學籍,那你只好真的去當流氓了。而且更妙的是,這兩個社會和這兩個組織攻擊牛仔褲和穿牛仔褲的人的時候使用的語言幾乎完全一樣。臺灣是“奇裝異服”、“不良少年”、“太保太妹”,而美國則說牛仔褲“不是正經服裝”、“好孩子與壞孩子之別就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