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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熊軍迅速的由弓箭手和長矛手配合組成的防禦陣型讓李閒微微皺了皺眉頭,可他卻沒有絲毫減速的意思。大黑馬在血雨中痛快的嘶鳴著,它似乎極享受這種這種血腥的場面。披掛了一層全甲的大黑馬身上幾乎沒有破綻,這讓它肆無忌憚的展現著自己的速度。也只有如此雄駿的戰馬,才能在披掛了厚重的鏈甲後依然在速度上絲毫不遜於燕雲輕騎。
大批的飛熊軍潰兵被他們的袍澤射死,以至於燕雲輕騎的前面出現一片空地。如果再這樣高速直衝過去,輕騎將一頭撞進已經呲出來獠牙的飛熊軍槍陣。
「換弩!」
李閒將面甲推上去後大聲下達了命令。隨即,他身後的騎兵立刻揮舞起傳達軍令的旗幟。呼啦啦抖動的戰旗後面,輕騎兵迅速的將橫刀或是長槊掛好,從腰畔將連弩取了下來。
「掠過去!」
李閒將黑刀擎在右手,左手將連弩端了起來。
隨著大黑馬猛的改變了前進的方向,後面的輕騎兵忽的一下子往一側閃了開去。李閒和程知節率領的兩支輕騎,就好像湍急的洪水撞上一塊巨石一樣往兩邊分開,兩支輕騎一左一右擦著飛熊軍的槍陣掠了過去。
洪水繞過巨石,但浪花依然拍打在巨石上。
但毫無疑問的是,李閒的輕騎兵不是洪水,飛熊軍的槍陣更不是巨石。
那浪花,便是數不清的激射而出的弩箭。
擦著槍陣向前疾沖的燕雲輕騎,肆無忌憚的扣動著連弩的機括,肆無忌憚的將弩匣中的弩箭傾瀉出去,肆無忌憚的收割著那些目瞪口呆的飛熊軍士兵的生命。
這才是燕雲輕騎作戰的真諦,靈活,迅疾,風一樣掠過,狼一樣撕咬。
無論對手是誰,也會被風刃切開,被狼牙撕開,血肉模糊。
第474章 我沒輸
數千名飛熊軍步兵組成的多排橫列方陣就如同一個巨大的刺蝟,長矛如叢林一樣密集的探出來,哪怕是重甲騎兵撞上去也會陷進去,因為槍陣的厚度足夠大,不等殺穿槍陣騎兵的速度優勢就會被消磨掉,而坐在馬背上的騎兵一旦失去速度優勢,就會被長矛手輕而易舉的戳死。
槍陣,歷來就是步兵抵抗騎兵最犀利穩定的戰術。
當槍陣達到一定厚度的時候,任何騎兵都不敢輕易踏進去。事實上,即便是天下致銳的燕雲輕騎也一樣不敢。
但不敢撞進去,不代表沒有辦法對付看起來磐石一樣穩固的槍陣。
隨著燕雲輕騎隊伍最前面那面烈紅色的戰旗猛的轉向,一千多名輕騎跟在那大旗後面劃出一道圓潤的弧線。李閒和程知節的兩支騎兵一左一右在槍陣兩側掠過,在那些飛熊軍長矛手驚恐不安的視線注視中,燕雲輕騎扣動了手中連弩的機括,輕騎兵在槍陣兩側二十幾米左右急速馳過,弩箭暴雨一樣平直迅疾的砸向飛熊軍長矛手。
密集的弩箭射進槍陣中,就好像鐮刀揮舞起來掃在了整齊的小麥上一樣。隨著弩箭不斷的激射過去,飛熊軍的長矛手被割倒的麥子一樣一層一層的倒下來。作為正規戰兵中最廉價的兵種,作為行軍速度比重騎兵還要快的步兵兵種,長矛手的防禦力比弓箭手還要不如。為了追求速度和靈活性,長矛手只有上半身有一層皮甲,而很多士兵連這樣簡單的護具都沒有!
凡事都是相對性,長矛手為了追求速度和靈活,捨棄了護具。而燕雲寨精騎手中的連弩做工精緻,能一次連發十幾支弩箭。可正因為太過於精緻巧妙,在連發的基礎上弩箭的力度就無法得到提升,所以在四十步之內連弩的威力可以說近乎無敵,遠強於弓箭。可超過這個距離連弩的威力就會直線下降,若是超過六十步,連弩甚至射不穿長矛手身上薄薄的皮甲。
有利有弊